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群眾殺手延燒台灣,從國際視野看成因和預防

對臺北捷運濫殺案的省思

2014/05/31刊出香港亞洲周刊


作者 :楊年熙



       前後十分鐘,捷運濫殺案快起快落。鄭捷在車上殺害四人,輕重傷二十一人。雨傘在緊急時刻被民眾用來防身,多半減少了些這一日的死傷。台灣社會平地驚雷,衆議紛云。大家都還不知道的是,在歐美至今滋擾了三十餘年的“群眾殺手”(mass killer)延燒至台灣了。
 

臺北捷運爆發濫殺案後,安全人員封鎖現場,疏散旅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一個陰雨天,下午四點二十分,臺北捷運板南線列車剛駛離龍山寺站。一身著鮮紅圓領衫、及膝黑短褲、軟底白球鞋的青年男子從背包裏抽出一把尖刀,朝正在打盹或低頭看手機的乘客當胸猛刺,他從一截車廂殺到下一截,再倒回頭揮砍,直到四分鐘後車子在下一站江子翠停靠。他手提滴血的長刀下車,數名青壯旅客在月台上合力圍捕,警察隨之趕到,兇嫌於四點三十分落網,前後十分鐘,捷運濫殺案快起快落。鄭捷在車上殺害四人,輕重傷二十一人。雨傘在緊急時刻被民眾用來防身,多半減少了些這一日的死傷。台灣社會平地驚雷,衆議紛云。大家都還不知道的是,在歐美至今滋擾了三十餘年的“群眾殺手”(mass killer)延燒至台灣了。

        就在此案發生後兩天,五月二十三日,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再爆血案,二十二歲的羅傑手刃華裔室友,再開車到校園掃射,殺害六人後自盡。受害的三名華裔學生中,包括來自台灣的洪晟元。台灣很不幸地再因群眾殺手哀慟弔喪。

鄭捷登上捷運行兇前,買刀的視像記錄。
        這類案件主要出現在七0年代末八0年代初,在一九八四到二00八年間,三分之二都發生在美國,但美國卻並非一般所以為的“mass killer”或“mass shooting” 的大本營,在同一時期中,歐洲地區發生了三十件,而死亡人數最多的兩大案子不在美國,而在挪威(七十七人,二0一一年)和南韓(五十八人,一九八二年)。二0一0年春,中國大陸兩個月內發生了五件校園濫殺案,也凸顯出亞洲地區由於槍械取得不易,兇手使用白刃,死傷人數相對較少的特點。非洲和南美、中東等地區有研究上的實際困難,群眾殺手定義上屬於不接受任何命令的個人行動,因此戰爭期間的屠殺,服從政治或宗教當局指令的國際恐怖份子,乃至與人簽約的職業兇手,都不能稱作“mass killer”。

        一九八0年代以來,世界各地出現了一百二十多名這類殺手,在一九八四到二0一一年中間,近八百人遇害,傷者超過一千。也就是說,在過去這三十年中,若不算二00一年紐約九一一恐怖攻擊的死亡人數,西方社會死於mass shooting的人遠遠超過了極端伊斯蘭恐怖攻擊的受害者(約四百人)。這已是今天各國政府必須研究對策的另一場無形的戰爭了。美國和歐洲專家對殺手的成因做了深入研究,歐洲沿用美國“mass killer ”的名稱,通常直接使用英文。臺北捷運案,兇嫌具備了群眾殺手的所有特點,可能部分出於模仿,另外也基於他的人格特質。有社會學家稱,mass killer是個“超級現代產物”,因此很長時間均只發生在美歐先進國家,除了一九八二年南韓警察禹范坤偷取警察局槍支做案,直到近幾年,亞洲可說在這方面太平無事。

        這次台灣社會嚷嚷著儘快判處鄭某死刑,但是也要想到先對他做充分了解,從他個人到他的家庭和周圍環境,進行各種分析比較,建立資料。因為怕的是,群眾殺手一旦出現,就不會是單獨的個案,表示社會上開始存在著醞釀這類案件的病灶,沒有研究資料,清理病灶的工作無從做起。鄭捷被捕後第一個說出的理由是:“不敢自殺,因此想藉殺人被判死刑”。他世界各地的同類們也都是以赴死為目的,絕大多數在犯案後當場自盡(來得及的話)或到被警察射殺為止,難得留下活口供人研究。

江子翠站月台上,旅客設法圍捕兇嫌。
       法國國家安全與司法研究院教授,兼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比較刑事學國際研究中心”研究員奧利維耶.阿斯(Olivier Hassid),與法學專家朱利安.馬賽勒(Julien Marcel),兩年前聯合出版了“群眾殺手,新型兇手誕生了...” ,書中指出,一般以為他們外貌和行為與常人無二,在警方沒有任何犯案記錄,精神不平衡,但沒有嚴重到必須下猛藥治療的程度,因此在醫生那裏也無資料,所以防不勝防。其實不然,研究顯示,他們都有事前“宣告”的欲望,而且往往行動前經過長期醞釀和精心準備,用審慎的眼光加以留意,不乏防患未然的蛛絲馬跡,因此千萬不能聽信“我只是說說,不會去做”這類話。鄭捷買刀登上捷運之前,和一個老朋友在江子翠站附近的麥當勞會面,告知要行動了,後者沒有報警,一來不願傷及友誼,再者也因為鄭某從小到大說過無數次這類話。他這位朋友若對此類案件的特性有所認知,或許得以及時避免悲劇發生。但是,要證據明確地在現場制止兇嫌下手,還需要警方具備應對策略和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包括勸誘和制伏)才行。

        到底什麼是群眾殺手,有何特點 ?

        首先來區分一下“mass killer”(群眾殺手) 和 “serial killer”(連環殺手)。前者在同一天內,同一地點,短時間內殺害盡可能多數的人;後者則是在數年甚至數十年中,間隔一段時期殺人,通常每次一人,而且多數是性犯罪。前者犯案唯恐人不知,後者則藏匿暗處,在前一件案子被淡忘時突然出擊,被捕後鄰居往往大驚失色,因為一直以為所來往的是位好好先生。大多數專家均同意將群眾殺手造成的死亡人數定在“三人以上”。有的個案因人數不達而未被列入類型,像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蒙特利爾道森學院一男生開槍,殺害一女生,重傷數人,如果警察沒有及時干預,或者他延後自殺,死者一定不止三人。二0一一年,挪威的佈雷威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先後在奧斯陸市中心和烏托亞小島上犯案則是個特例,他不僅在兩處行兇,而且使用兩種不同的武器。前兩天加州的羅傑也是使用兩種不同的殺人手段。

        需要舞台。從一九九四年美國科羅拉多州科倫拜校園高中校園血案震驚全球以來,出現了一種新的代號,便是將行動舞台化,青少年兇手在服裝打扮上彼此模仿:魔鬼化妝,黑色長風衣,迷彩軍裝,暗色衣褲,甚至防弹頭盔和背心、防毒面具....專家分析,如此刻意強調外形或權威感,因為他們心底下強烈自卑,卻不願意承認。鄭捷行兇當天相反地穿著紅黑白強烈對比的鮮明顏色,在捷運運芸芸眾生之中非常搶眼,又是另一種舞台效果,也許更有“做給你看”的挑釁意味,而非西方那樣瑟縮迂迴的鬼魅人物。再者,對於“從小想做件大事”的鄭捷,死刑說不定還是他的一場人生大戲。


兇嫌被制伏後
         意在自殺。他們想毀滅自己,但是不願躲在自家角落裏自殺,要身後留名。這純粹是個一廂情願的想法,但是日益廣布的媒體和網路傳播提供了機會。這種自殺傾向又和“被迫害妄想狂”牢不可分,他們時刻感覺受到社會、司法和警察的迫害。鄭捷被捕後明白表示起因是“想自殺”,特別的是,自殺的手段是“被判死刑”。他沒有當場自盡,對一個以死為目標的人,不死等於行動未貫徹,會因失敗而鄙視自己;所以鄭捷要求“速判”。如果台灣沒有死刑,他會否因害怕終生監禁,從陽光少年變成糟老頭子,讓社會看到他囚徒的悲慘命運,而不下手了呢?

       宣告和遺書。尤其在科倫拜校園案之後,十個群眾殺手有九個會通過部落格、錄影和書面文件等形式留下遺言。二00七年,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學院造成三十二人死亡的韓裔學生趙承熙,自殺前將自己收錄的影片和照片寄給一家電視公司。挪威的佈雷威克更有一個長二十三分鐘的錄影 和一份長一千五百五十頁的“宣言”。他們也會事前在談話中,或網路乃至手寫文章中透露口風,但是一來由於事情太大了,無人當真,再來產生了“狼來了”效果而被人忽略,一如鄭捷的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一再發現,這類殺手往往沒有臉書。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美國康涅狄格州紐敦鎮桑迪胡克小學的殺手亞當.蘭扎(Adam Lanza)如此,同年七月二十日,美國科羅拉多州奧洛拉市電影院槍擊案事主詹姆斯.霍爾姆斯(James Holmes),以及挪威的佈雷威克和法國土魯斯市的默阿默德.麥哈(Mohammed Mehah)亦復如此。而美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百分之九十五到九十八都加入了這個全球最大的社會網站。當然,我們有大量不加入臉書的理由,群眾殺手的這個共同點只在反映他們另一個特徵:社會性弱,交友困難。

        懲罰社會。絕大多數公眾場所濫殺案的犯案者在人們眼中都“安靜而正常”,他們不會與世隔絕,只是和人交往顯得靦腆笨拙。美國專門研究和防範職場、家庭、學校...暴力事件的Mosaic公司,根據美國情報局提供的資料發現,群眾殺手的人格特徵可以和大多數普通人完全一樣。但是他們在長期準備的過程中,是懷著仇恨和報復心理的,因為他們時時認為別人虧欠於他,排斥他,不了解他,而需要將對周圍環境的不滿宣泄出來。曾和殺手四目交錯的人則說,他們行動時眼光是“死”的,堅決無比,像處於癲狂狀態,動作僵硬如機器人。而對於槍下或刀口下的受害人,兇手們看到的只是懲罰的物件,而絲毫沒有人性的憐憫。

         從受害對象看出動機。mass killer 選擇做案的地點和對象看來偶然,實際上有很多長期潛在的因素。佈雷威克有他一大套似是而非的政治說詞;一九八九年十二月,馬克.雷賓(Marc Lépine)殺害蒙特利爾科技理工學校十四名女生(讓男生離開),顯示他強烈的歧視女性心理。理察.杜恩(Richard Durn)二00二年在法國朗岱赫市政府槍殺市議員,被捕後發表申明說,由於他已經成了“活著的死人”,“找不到尊重自己和別人的解毒藥,想用殺人來逃避,並報復自己和象徵權力的人。”  鄭捷痛恨國中時被迫搭乘捷運通學,當時曾寫過想在捷運殺人的文章。

        以死為目的。群眾殺手看來完全將自己的消失和殺人行動融為一體。對於死亡,他既不恐懼也不是期待,只是將之視作過程中的一部分罷了。這種無所謂的態度令人不寒而慄,但是既然已將自己看作行尸走肉了,死,自然也無足為懼。再者,西方人看待死亡不若東方人那樣開放,一則避談,再則盡量掩飾,以至於在美歐的和平社會裏,唯一接觸到的死,不是電影中被美化了的,便是電腦遊戲中被虛擬化了的。電影只是個故事,而電腦遊戲的玩家“死”了,只不過在遊戲的生命計算中少了一分而已。這些都造成了對死亡的誤解和麻木不仁。

   
沉迷電腦,殺害25人的亞當蘭扎(Adam Lanza)和死於他搶下的母親Nancy
     
        電腦遊戲的誘因。殺害二十五人,包括二十名小學生的亞當.蘭扎,行兇前先亂鎗殺了睡夢中的母親。這名二十歲的美國男孩,任何人,連心理醫生在內,都未察覺出他的暴力傾向。但是他在小學五年級時寫了一個老祖母當街濫殺成人和孩童,後被兒子射殺的故事。他離開學校後完全無法面對現實生活,整天埋首電腦和電腦遊戲之中。他最常玩的“School Shooting”就是一個獨行殺手在學校開槍的遊戲。電腦暴力遊戲是否引發殺人動機,甚至從幻想過度到動手,未能證實,但是對於本來脆弱的人,其危險性是不可否認的。

       大陸二0一一年連續發生校園血案後,出現“以毒攻毒”的言論,網路上呼籲報復兇手的家人。事實上,這類殺手攻擊最多的就是他們的家人和親友。“以毒攻毒,以眼還眼”的原始社會制裁手法,只怕徒然讓原本健康平衡的人也陷入暴虐氛圍之中。亞當.蘭扎行兇前先殺了母親,警察在現場找到母親留給他的一張支票,信封上註明“聖誕節時打開”,用途是買把某個型號的手槍做禮物,蘭扎練射擊都是他媽Nancy Lanza陪同的。鄭捷的媽媽下跪祈求孩子來世做個好人,而她當年安排孩子讀名校,對通車勞累的痛恨卻種下了鄭捷報復捷運的種子。

       能如何防範?法國專家史蒂芬.布赫關(Stéphane Bourgoin)認為,群眾殺手要的就是驚世駭俗,史冊留名,如果媒體堅決不公開其姓名身份,不轉錄其“遺書”,會使潛伏罪犯產生挫折感,而不至將念頭落實為行動。台灣在案發後臉書上竟然出現兇嫌的粉絲團,上千人按讚。我們寧可相信這是玩笑開大了;或者,即使對所謂“粉絲團”媒體也不予理會?要知道,群眾殺手首先要的就是“宣傳”,現在感覺這類案子越來越多,也是因為媒體和網路的宣傳功能越來越大了。

       積極方面,台灣當局首先應正視事情的嚴重性。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學家和司法,醫學界聯合起來,觀察研究,加強輔導,翻譯國外有關著作,儘速汲取經驗。治安單位則成立專案小組,訓練人員,不僅防患於未然,也有效應對緊急情況。至於民間社會,恐慌猜疑和憤懣不平均無濟於事,只有多加了解,接收實用資訊,養成合理的警戒習慣,關心周圍的人,才能在這個變動的社會中安和樂利,或可進一步期望用更多的愛心來融化陰暗。


2014/ 05 /28  巴黎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瑪戈王后


文:楊年熙


瑪戈王后和其情人拉摩勒


且不說女明星伊莎貝爾.艾珍妮(Isabelle Adjiani)的冰肌玉骨,歷史上的瑪格麗特,後來的瑪戈王后,確實有傾國傾城之貌。宮廷詩人龍沙曾寫詩讚美他:“只得天上才有的容顏,是大自然的奇蹟...” 她的美,夾雜在法國宗教戰爭時期的血腥暴力和瓦羅王朝末代家庭的勾心鬥角之中,既是所有事情爆發的核心,又超出於問題之外。鮮血只是滑過她的錦緞華服,而不曾留下污跡。

來自舞台劇和歌劇的導演巴蒂斯.謝侯(Patrice Chereau)在1994年坎城影展中備受矚目的新片“瑪戈王后”(La Reine Margot),給人的第一個印象,便是拿瓦爾的瑪格麗特面對這段充滿罪惡的歷史的陪襯地位,以及因她的無法著力和超離,而對比出導演譴責的眼光和以古證今的企圖。

就卡斯特羅(André Castelot)的“瑪戈王后傳”所記,屠殺新教徒的聖巴特勒米事件發生時,十八歲的瑪格麗特“血太熱”,必須每餐給她服用一種偏方降溫,並且急著把她嫁到遠方去。事實上,在被迫接受與拿瓦爾王-後來頒布南特詔書的亨利四世-的政治婚姻之前,她就有一個情人;再者,和三個兄弟,包括法王查理九世和接著繼位的亨利三世,則由親密的童年玩伴,長大後的政治盟友,進而發生了亂倫關係。
梅迪西斯和後來的亨利三世在瑪格麗特的婚禮中

相對之下,他們的母親嘉德林.梅迪西斯,則是個相貌平平,愛情貧血的胖女人。丈夫亨利二世一直瘋狂地愛著比自己年長近二十歲的情婦戴安娜,直到死於比武。嘉德琳轉而在政治上尋求彌補,她熱衷於爭奪權力,而且刁鑽險詐,無事不用其極,將兒子置於掌握之中,為了兒子能坐穩江山,不惜下毒、暗殺、顛覆。因此有法國影評說:“瑪戈王后的悲劇,就是“妹妹太愛哥哥,母親太愛兒子”了。

影片以瑪格麗特和亨利.拿瓦爾的還禮開始,直如一副華麗壯觀的巨幅古畫。神父問:“妳願意嫁給亨利.布龐.拿瓦爾王嗎?“,瑪格麗特遲疑著不答,周圍的人面面相觀,氣氛緊張起來。查理九世猛然站起來,粗暴地將妹妹的頭按下去,算是同意了。影片也從者突兀的一刻脫離樂彩色畫頁版的通俗宮廷古裝片,切入故事的肌理,用許多特寫和搖鏡,以人物複雜的面部表情或肢體接觸反映內心的喜怒哀樂,和彼此間的愛恨情仇。

這部騙子斥資一億二千萬法郎,在波爾多幾乎建了一座城。但是觀眾從未見到城的全景,攝影機總是緊緊地貼近人物,不論是個人還是群眾。導演說,這是有意的安排,他希望將”瑪戈王后“拍成一個”活生生的故事“,令人有身歷其境之感,而不是一份”昂貴的歷史教材“。

”瑪戈王后“的力量看來也正在於此。聖巴特勒米血腥屠殺來得突然,殺得慘烈,混亂得令人目眩心驚。起因可能只是國王的意氣用事,或下面的人誤解了他的話,以及,嘉德琳太后的心機和算計。

瑪戈王后在婚禮後的酒會中
新教徒拿瓦爾王帶了近萬人來迎娶信奉天主教(舊教)的瑪格麗特。在新教徒聲勢日壯的1572年,嘉德琳.梅迪西斯感到身受威脅,設計暗殺這群人的首領科里尼,謀刺失敗後,她擔心對方報復,決定先下手為強,對查理九世說,科里尼主張進軍荷蘭,用對外的戰爭來消除內戰危機,但是天主教徒反對動兵,科里尼的強硬態度反而有挑起內戰之虞。她承認暗殺科里尼未果,指出卡爾文派新教徒必定報復,而危及查理九世的寶座。後者盛怒之下說:”把他們全給殺了,免得有一天我變成罪人。“ 他未說明是殺所有的領袖,還是不分老弱婦孺的全體新教徒。

結果,瑪格麗特和拿瓦爾王的婚禮舉行八天之後,1572年的8月24日,在巴黎和外省,依據各類統計,三萬到十萬新教徒被殘忍殺害,一時橫屍片野,血流成河。而聖日耳曼-奧克斯華教堂的大鐘瑪利亞,伴隨著兇手的暴行,鎮日不稍懈地響著。

影片部分取材大仲馬的小說,再綜合歷史傳記。其中特別忠實于大仲馬的情節,是新教徒拉摩勒(la Môle)和舊教徒果科納斯(Coconas)之間的偶遇,衝突和友誼。瑪戈王后的造型則摻合了編劇湯普遜(Danièle Thompson)和導演謝侯的設計,使她隨著故事的進展,由一個只重享樂的浪漫女子迅速成熟。她拒絕和丈夫圓房,但在聖巴特勒米之夜救了他的性命。最後,瑪格麗特抱著熱愛的情人拉摩勒被砍下的頭顱,乘車遠離巴黎這個罪惡源地。


和大仲馬的小說一樣,“瑪戈王后”的政治含義不言而明。二十四歲的查理九世死前,因中毒而患上皮下大出血的惡疾,全身毛孔不斷滲出血水。人說,這是被殺害的新教徒的血,導演刻意延長他彌留受苦的戲,像是一種懲罰;成批死屍被拋進大土坑掩埋,則讓人聯想到納粹集中營(或前南斯拉夫,或盧安達),
丹尼爾.奧特依(Daniel Auteuil)飾演的拿瓦爾王,安格拉德(J. H. Anglade)的查理九世,溫森.貝漢斯(Vincent Pérez)的拉摩勒和維納莉絲(Virna Lisi)的嘉德琳.梅迪西斯,都能將這些複雜的歷史人物詮釋得栩栩如生。

(1994-05-13 原載巴黎歐洲日報/2013-12-2更新)



瑪戈王后

片名: 法文 La Reine Margot/英文 Queen Margot
出品:1994年
法國公映:1994-05-13
全球首映:1994-05-12,法國坎城影展。
DVD影碟:1999-09-02初版,2007-11-28發行收藏版(DVD,Blu-Ray)
法國重映:2013-10-23
片長:2:39
導演:Patrice Chéreau 巴蒂斯.謝侯
音樂:
演員:Isabelle Adjani, Jean-Hugues Anglade,Daniel Auteuil,Vincent Perez,Virna Lisi,Dominique Blanc。
法國發行公司:Pathé Gaumont

影片經歷:1994第47屆法國坎城影展獲六項提名,導演謝侯獲最佳評審獎,維納莉絲獲最佳女演員獎。/ 1995年第20屆凱撒獎獲五項大獎:最佳女主角(伊莎貝爾.艾珍妮,Isabelle Adjani),最佳男配角(安格拉德, J.-H. Anglade),最佳女配角(維納莉絲,Verna Lisi),最佳攝影(    胡斯洛,Philippe Rousselot),最佳服裝(比克爾,Moidèle Bickel)

影片本事:1572年的8月,巴黎陷入了空前混亂。新教徒拿瓦爾的亨利,未來的亨利四世準備迎娶天主教徒瑪格麗特,亦稱瑪戈。瑪戈是國王查理九世的妹妹,這樁沒有愛情的政治婚姻是母親梅迪西斯的安排,目的在於外交上安撫教宗和新教國家,以及在王國內部消弭天主教和新教兩派間的仇恨。但是梅迪西斯的過度算計,終於還是在婚禮舉行不到一周便引發血腥屠殺。狂妄輕浮的瑪戈王后也在這場歷史上有名的宗教衝突中認識到她過去忽略的價值:寬容,友誼和愛情。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轉載)普嘉:現實越“求同” 網絡越“存異”

取自天涯博客  http://bbs.tianya.cn/post-news-280700-1.shtml#1


文/普嘉 (春城晚报评论部资深评论员/中國


  微博上,看見有人“盲目”誇獎德國,在華的德國人雷克都會感覺很奇怪:為什麼總喜歡誇外國?為什 麼喜歡拿國外“照鏡子”?討論問題難道不能就事論事?雷克看不懂中國的微博情緒。他在微博上這樣“抱怨”:“我說中國還有些不完美,就被罵個‘臭老外’。 我說中國發展的方向是對的,就被罵個‘洋五毛’。說德國好,被罵。說德國不好,也被罵。最悲劇的是,我說在家裡換了個燈泡而已,被罵個‘沒內涵的傻 瓜’。”(6月13日《中國青年報》)

  徒步走過大半個中國的德國人雷克看不懂中國的微博情緒,無論他在微博上說中國好還是不好都會 挨罵。不過,他應該明白,很多中國人網上和網下表現得截然不同,在微博上人們說話很放肆的人,現實生活中很可能是小心謹慎的。他說中國有些不完美或說中國 發展的方向是對的,在網上會遭致罵聲,而現實中他說同樣的話更多會得到認同。

  西方人崇尚個性、標新立異,而現實中的中國人的很多行為 和觀念中都會從眾,比較典型的從眾行為如人雲亦雲、趕時髦,極端的是滿載水果的大貨車在公路上側翻,會有很多路人聚眾哄搶本不屬於他們的東西,此刻,很少 有人會冷靜想想這樣做到底對不對。這樣的從眾心裡和行為主要源於兩方面:其一,從小到大受到的教育,標准答案是中國教育中非常有特色的部分。老師在批改作 業和試卷時都是以手中的標准答案作為標尺, 與標准答案一致的就是正確的,否則就是錯誤的,從不考慮與標准答案不一致的回答是否有其合理性。

      天長日久,學生只在乎自己的回答是否與標准答案相一致。其 二,從古到今的服從的教養觀,中國人聽長輩的話、聽領導的話。如果不服從,就是大逆不道。中國家長表揚孩子時經常用的一個詞就是“聽話”。在這種標准的衡 量下,中國的好孩子越來越多,而有獨到見解有創造性的孩子卻越來越少。在中國人舉行的會議中很少聽到不同意見,大家都不約而同的對領導的提議表示贊同。但 這並不意味著領導的提議無懈可擊, 大多數情況下這只是源於人們對領導的趨同。再加上“槍打出頭鳥”等古訓的提醒, 人們便更傾向於保留自己的意見,尊重和支持領導或是其他權威人士的觀點。

  網絡則不同,微博世界裡沒有“標准答案”也沒有“權威”,討 論氛圍也更為寬松和平等,哪怕是德高望重的知識分子說出的話,也大可不必聽信與服從,相反,你可以質疑權威,罵得精彩還很可能獲得蹙擁者喝彩。網絡就是這 樣一個“存異”的輿論場。盡管有的人不喜歡方舟子,也樂見他去打假挑刺,圖個熱鬧。有的人就算網上罵德國人雷克是“臭老外”、“洋五毛”,心裡也許暗暗贊 成他的說法。要是現實中見了雷克,難說還會上去找他簽名,稱自己是粉絲。

  雷克可能搞不懂,怎麼有的人性格那麼分裂。網上戾氣很大的 人,轉眼間成了現實中的謙謙君子。很多人現實中被各種版本的標准答案,被各式各樣的權威壓得喘不過氣來,就到網上來發泄。真實世界越壓抑的人,平時得不到 傾訴,到了網上就吐槽抱怨,為了反對而反對,氣消了又回歸現實中那個抹殺個性、隱藏自我的求同從眾者。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轉錄)吳明益 【雨後】:評陳文茜“放生”之說。

吳明益

【雨後】

吳明益臉書所採用的附圖


幾日霪雨,覺得整座學校都浮了起來,眼看就要漂走了。黃昏雨停,雨雲出現兩個層次,一個停在大約兩百公尺左右的山腰,另一層則是約在三千公尺的高度。如此一來,山就在虛無縹緲間了。

信步走到餐廳胡亂吃個炒飯,心裡一直思考著日前陳文茜所寫的〈在放生的旅途中〉。文章中寫到她與丁乃竺、姚仁喜等人跟隨宗教團體,到某處「可以放生」的水庫放了一萬四千斤的魚,於是身心總算獲得安頓的事。

這篇文章我以為值得注意的一點倒不是「放生」這件事的對錯,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部分宗教架構起來的價值體系,本就是以人為中心的。因此它也很容易架構起人「放過」其他生物,就是某種德業這樣的思維。而這樣的思維一旦信仰了,是極難撼動的。另一方面,「放生」其實是擾亂生態、甚且可能是「放死」的論述,也已多有科學闡釋,在另一批人的思維中建立起來了。

關鍵在於,兩者為什麼無法對話,或科學家的論述為什麼無法說服宗教信仰者呢?


我認為值得注意的是某個點的態度。陳文茜並不知道自己放的是哪一種魚,似乎也不想弄清楚的樣子。這篇文章最多的字數在寫自己,寫魚的時候僅有一行,那就是「有的長如手臂、有的短如常見之魚」。不想弄清楚自己所「放生」的是哪種魚的人們,當然可能會誤把放下水庫後跳躍的魚群視為「歡樂」,而不會想到牠們也可能是水質適應不良,或是溫度落差太大時,承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對陳文茜而言,寫文章時提到姚仁喜、丁乃竺,似乎遠比提到她所「放生」的這一萬四千斤魚是哪些魚種重要得多。

吳明益
如果我的這點推理沒錯,一個不在意所見生物是「哪一種」的人,卻拍攝了一部據稱要推動臺灣環境革命的《正負二度C》,也難怪裡頭內容空洞,充滿口號式的訊息了。這是因為陳文茜的價值體系不真的是建立在她宣稱的「理性」之上,而是比非理性更可怕的「偽理性」之上。

反國光石化期間,多次有學者提及是否要邀請陳文茜「站在同一邊」,但在此方猶豫之間,奇妙的是,一向蒐集資訊快速的節目製作小組,卻也遲遲沒有針對這個近十年來最重大的環境議題表示看法。過去我在看陳文茜主持的節目時,一面在「文茜財經週報」盛讚破壞生態的資本家,隨即又在「文茜世界週報」對地球暖化感到憂心,這樣的矛盾訊息,使得我個人將她定位為「麥克風式的媒體人」,是傳遞訊息的載具。就這點來看,她的聰明是在於掌握議題的敏銳度,卻不是在思考議題的深度上。我當然也不會因為這樣的一篇「放生」的文章就認為陳文茜是愚騃的,否定她的成就,只是這真的是一個很值得自我警惕的材料。

我們走在大學校園裡頭了,以為自己是大學教授,知識份子,但顯而易見「醫生、工程師、財經專家、文學專家」都只是專業人員,而非「知識份子」。知識份子不該只是捧著自己專精的學門而已,他還得有追根究柢,遇事不懼權勢的反骨精神。

比方說,一個知識份子因信仰宗教而參與「放生」了,他得在「放生」之前,問一下現場有沒有魚類專家,「我們放的哪一種魚啊?能不能放在水庫裡呢?今天的水溫適不適合?」魚類專家在回答這樣的問題後,也不能自詡是魚類專家而已,他還得是一個知識份子,於是他轉過頭去再問水庫生態學家:「這種魚雖然能活在水庫裡,但一下子放了一萬四千斤會不會造成生態負荷過重,造成水質的優養化?」水庫生態學家回答了這個問題,發現到自己還是個知識份子,於是轉過頭去問倫理學家:「我們究竟搞這個『放生』,意義在哪裡啊?」

於是倫理學家,拿著水庫生態學家和魚類專家提供的資料,和宗教家辯論了起來,以一個「知識份子」的角色辯論了起來,再決定自己放是不放。至少得做到這樣,那麼這般的「知識份子」,才讓我們多少能放點心不是嗎?

因此,陳文茜小姐的這篇文章並不讓我憤怒,它只是讓我了解到口號的空虛(有人認為她是臺灣最聰明的女人),以及她在這件事上(我僅說在這件事情上),並不算是個知識份子。

陳文茜認為自己放生了,終於得以睡著覺。她卻不知道,這一萬四千斤的魚,讓另外一些人睡不著覺,甚至可能一個小小的生態系因此崩毀。陳文茜認為她原本自己仍像「凡人渾身充滿了悲愴」,而在放生結束後,「落寞與心痛」終於結束了。我並不曉得陳文茜小姐的悲愴何來?也理解凡人必有難以承受的悲愴經驗。但透過購買一批魚,瞎放走牠們到水庫裡來「處理」這樣的悲愴,總讓我這樣的凡人感到悲愴不已。人生的悲愴可以這樣處理嗎?這不只是對被「放死」的生物不尊重,恐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這樣的思考,也讓我的心情在雨後如同一座浮島,漂盪不已。


陳文茜小姐的原文
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992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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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陳文茜文的評論)

2011-9-25 自由時報

請陳文茜護生,而非放生!

◎ 林瑞珠

9月21日自由時報刊登一則「《走私中國畫眉》影響生態違動保法送辦」 的新聞,報導不肖業者引進中國畫眉鳥,因放生或逃出而與本地畫眉鳥交配,成為強勢物種,進而影響台灣畫眉鳥生態。這讓我聯想到這一期《時報周刊》有一篇陳 文茜所寫「在放生的旅途中」一文,以感性的書寫方式,歌頌著「放生」的功德與感動,好似已然治癒她那「公眾的困惑與獨自的悲傷」的病症,實在令人感到不寒 而慄。

這樣一位社會名流尚且如此不解時下放生的真相,真令人擔心她所行文之處,不知會影響多少對放生一知半解的民眾,盲目跟隨放生團體做出不智的舉動,以致「放死」,而讓她的粉絲因無知與而造下集體殺業,那環保團體與動保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反對盲目放生的運動,豈不枉然。

台灣社會經常出現一件事情兩種極端的現象,例如山林裡有人隨處放生,街頭則常見被民眾棄養的流浪貓犬,這種普遍可見的既棄養,又放生的行為,都是對動物生命權的大大摧殘。但我們的政府卻經常做出更乖張的行動。
9 月19日聯合報還有一則「餵流浪狗 當心受罰!」的新聞,報導台北市流浪狗成群結隊,北市府決定下手掃蕩進行圍捕,同時取締民眾餵食行為,被抓到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1200元。北市府此 作為不但大開動物福利之倒車,將其他物種當作垃圾班摧殘,也是對人權的一種侵犯,更是對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普世價值的一種踐踏。

官方如 此,民間團體亦不遑多讓,以佛教為主的宗教團體,多年來不停的、盲目的購買各種生命物種,不顧其原生棲地或被繁殖、飼養的環境,隨意至山海湖泊放生,來滿 足一己「放生」的虛榮,或想藉此消業障了因果,全然不顧所放出去的小生命因無法適應環境而大量暴斃,或將外來種放入台灣的環境中,進而影響本土物種的生態 系,擾亂了台灣原生物種的基因庫,甚至讓原生種瀕臨滅絕的命運,這些行為完全違逆宗教「護生」的原意,與生態保育多所扞格。

令人擔心的是,在一些好似貴族階級的名人吹噓簇擁之下,放生活動如「興風作浪」一般持續著,不知道還要造下多少無知與蠻橫的罪業,長此以往,台灣生態恐不保矣。

宗 教的放生本來是隨緣而行的護生,如今在台灣卻演變成超大型的放生法會活動,甚至相關行業應運而生,例如專賣「放生鳥」的鳥店,在主辦單位不斷強調感應事 蹟,以及虛構放生「消災延壽、做功德」的功能下,實與中古世紀基督教世界教士公然販售贖罪券的欺騙行為無異,都是宗教人物抓準凡夫俗子不圖反省的心態,妄 想利用金錢來賣斷一己罪惡之貪婪心,而全然扭曲了教義裡頭勸人向善及懺悔之真義。如此兩者皆造惡業,以致宗教精神蕩然無存,實在可悲可憐又可嘆。

而我們的農政一級主管機關農委會卻屢屢表示,放生議題涉及文化傳統,因此即使此舉已經危及生態,仍然只願意宣導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放生,在政策上無所作為,真是怠職,與北市府取締民眾餵養流浪貓犬一樣,都是倒行逆施。
在 此奉勸陳文茜之輩,切莫拿別的生命來治療妳的自哀自憐,更不要在媒體傳播一己偏差之思,請善用妳公眾人物的影響力,多做護生之事。要知道,放生之後的放死 之業雖由你等行為人承擔,但是破壞生態環境之惡,卻是我們整個社會無法承受之重。(作者為紀錄片工作者、動保及環保工作者)





(陳文茜原文)

中時電子報/ 2011-09-16 /第1752期

文茜語錄/在放生的旅途中


陳文茜

在踏上這段旅程前,我每日得依賴藥物入眠。我是公眾人物,但我仍像凡人渾身充滿了悲愴;我必須表現自己的風範,醫師給我的藥物,是我惟一的依靠。它包含了 加強藥性的安眠藥、兩顆長效睡眠藥、外加一顆幫助我平靜的鎮靜劑。我吞下了所有藥丸,倚賴它們睡眠;但連續幾日,每天都只能睡兩小時。


我想書寫,紙是我一生永恆不變的戀人。它讓我盡情地抒發心中的悲或樂;但紙太白,而我心中的墨太輕;尤其我的人生在公眾的困惑與獨自的悲傷中,不被允許留下後悔的痕跡。

直到那趟旅程。

此文刊出時的附圖
車 子還沒抵達時,乃竺及任祥已沿路發了好幾次簡訊,告知我橋下的法事已完成;今夜,月圓之刻,我們即將啟程 ,放生共一萬四千斤的活魚。車子快抵達終點時,我平生第一回驚訝地看到排得長長一線的車流;這些信仰放生、惜念眾生的人,已悄悄在台灣各地,做了近三十年 的功德。這是一個周末,參與者有年邁七十的法師,有面色祥和互稱師兄師姊的凡人,有帶著女兒參加法會的媽媽。

兩台卡車被布置成偌大的游泳 池,一旁有台機器,不斷地於水中灌著氧氣,確保卡車池中的魚兒可以活著,熬過牠們生命最後一段的煎熬旅程。這段煎熬是個漫長的故事,魚兒們先在某處被撈 起,牠們驚恐地逃竄,卻逃不出捕掠者的水族網。牠們被送到了大販賣場,由於人們弔詭地深信魚活著,才值錢;於是牠們的生命在賣貨者的共同利害下,短暫維持 著。如果魚兒們有知,有靈,牠們多半已知曉這將是生命末了的最後一刻;等待是恐懼,等待是煎熬,等待是死亡。

初秋之日,尚未冷卻的熱氣仍 在天地間遊蕩。滿是腥味的魚市場,好像一場很特別的盛宴,也好像一場無聲無息的超大型告別儀式。九月十日一名光著頭的法師走進來,魚的眼睛分不清這是一個 即將給牠們重生的人,他大概是準備把牠蒸、煎、炸、煮的廚師吧。每一個在魚貨市場交織出入的人,都可能舉起手指,點上牠,然後無可避免的,以不同方式讓牠 永遠離開這個世界。

法師大手筆的一揮,買下一萬四千斤的魚兒。然後虔誠地,待牠們如自己的子女般,把牠們從魚貨市場載上了令魚兒們疑惑的卡車泳池。這趟車程,最大的不同,是沿路的法事,一路相隨眾信的隨行祝禱。如果這是葬禮,看起來,像極了一場豪門喪者的出殯。

今 夜沒有狂風,沒有暴雨。車隊在某一個允許放生的水庫吊橋前停下來,壯碩的信徒們走在前頭,站立於陡峭的竹林坡地上,排第四的是台灣最著名的建築師姚仁喜。 一般婦人家們則多數站在平地上,熟練的放生者則跳至卡車上。原本早已備好的探燈,深夜一點,亮了,魚兒從池中跳起。牠們不熟悉這裡發生的一切事物;這裡不 像等待死亡的魚貨市場,這一切的人潮是什麼?

一點時分,剛下完的雨珠從樹上垂直 滴落,沒人顧及自己的衣裳,我髮上的頭飾輕飄著,有若惟一祈福的旗幟。接著一個又一個塑膠袋把有的長如手臂、有的短如常見之魚一一撈起;每位撈起的人,不 到一秒立刻交給卡車下的信眾,我穿著黃色雨衣,每接一袋魚,就跟著念一聲「阿彌陀佛」,然後交給下一位接手,一路傳下,沿途近百人,加起來到站在池邊的放 生者手中,不能超過二分鐘,魚才能活著,放入湖中,完成放生。

有一段時間,我脫離隊伍,走上古老的吊橋。古橋晃著,我低下身來,看著放生 後置入水庫的魚。初起,牠們竄逃似地立即游離岸邊,等牠們意識,這並非一場死亡之旅,而是重生;有些聰明的魚兒,高興地跳出水面;等牠們發現同伴一個一個 接著游入大水,天籟俱寂,只有遠處聲聲傳來的「阿彌陀佛」聲。返回大水的魚兒們,有的會游個大圈,回到原先放生者站立的水池邊,好似道謝,又好似佛說的 「迴向」,然後道別,游出我們的視線。吊橋上的腳步聲,不再讓牠們驚恐,橋邊兩盞路燈,終於如願地照破魚兒們一日又一日如深淵般等待死亡的長夜,還給牠們 奔馳的潮水。

黑暗中,吊橋上,我輕聲哭了起來。我對著魚兒們輕輕吟唱,你們不再是人們餐盤上的奴隸,你們不再是生態食物鏈中的一環;你們是一群深深被祝福,並獲得重生的生命。

白天市井吵雜聲已遠離我的耳邊,此刻無風的空中懸掛著好幾顆星星,喃喃的佛聲祝禱,正為魚兒的重生打著拍子。我站吊橋上,與魚群遠遠互望,牠墜入水中,我則墜入了生命的聯想;我在其側,牠在水間,風中有塵,樹梢輕拂;再也沒有人需要拭淚。

是的,我們每個人生命中,都曾有幾近絕望的時刻。在撩亂的生命步驟裡,我們往往以為,一切的傷痕,已無能彌補。但正如這些魚兒們,一群牠們從不認識,從不曾預期的人出現了,幫助牠們脫離了鉤子,最終奇蹟般獲得了重生。

吊橋繼續晃著,善良的乃竺也上橋,為橋下重生的魚兒念經;剛開完刀的任祥,帶著她永遠的笑意臉龐,目送魚兒們離開。

竹 林裡,人影錯雜,有秩序地一字排開。有些卡車裡的魚還在奔跳,還來不及認知自己即將脫離了恆長的恐懼。我回到卡車旁,剛巧一名七歲的孩子,接過一袋魚,交 給我,對著我純真燦爛地一笑。我心想,夜裡兩點半了,這個孩子本該入睡;但她的父母帶著她參與這一段旅程。我相信長大後,良善將伴隨著她,因為她從小經歷 的、身教的、所行的,……都不是凡人世界能給孩子們世俗的教養。

陳文茜
小小的手,魚袋在她手中有些沉重,我接過魚袋,摸了一下她的頭;最後,也摸了一下自己受傷的心。

時間慢慢地過去,一隻又一隻的魚兒游回大湖;慢慢地,慢慢地我意識到,人生每一段旅程的結束,永遠是另一件事情的開始。

我的落寞與心痛,在放生的旅途中,終於結束了。

隔日回家,拿起我曾為他寫下的文字,重讀一遍,闔上書,蓋起了,就此結束一個從不存在的夢。

2013年6月1日 星期六

救了小貓的流浪狗


 文/楊年熙

慈愛的狗媽媽和牠細心照顧的小貓


米西爾這天早上接到一通電話,告訴她說,三天來都聽見附近林子裡傳來狗叫聲,請她來察看一下是怎麼回事。米西爾是美國北卡羅來州的的動物保護協會 Anderson County P.A.W.S 的資深工作人員,她當即抓起背包,依據通報電話的指示,到了公路旁的一處樹林邊。狗聽見人聲,又叫了起來,她循著叫聲往坡下走,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捲縮在坡底乾溝裡的這隻灰黑夾白的母狗懷裡,有一隻極小的小貓!

米西爾想,坡並不高,母狗很容易就能上來,牠守住原地不動,多半是攜帶小貓不容易,而牠不能拋棄小貓;說不定牠曾經試過但失敗了。小貓看來不到三個禮拜,皮毛乾淨,精神飽滿,沒有餓飯的樣子,是母狗救了牠!牠們這樣緊緊依偎著已經多久了? 小貓被人駕車經過時丟棄此地? 母狗是三天前發現牠的嗎?所以附近鄰居三天前開始聽見狗叫聲。或者牠們相處已經不止三天,而母狗自己必須出去覓食了,才以叫聲求助? 那麼母狗一直餓著肚子照顧這隻小貓麼?

米西爾把狗和貓一起帶回協會。母狗完全把小貓當成了自己的小狗,不可思議的是,牠能有奶餵小貓,前些天裡牠一定就是這麼維持小貓生命的。難道牠自己剛生了小狗?小狗在家嗎?若真如此,牠是不會長時間離開家的,莫非也是被人棄養?是隻流浪狗囉? 牠餵小貓的奶,用舌頭替牠清洗,給牠母愛,以溫暖的懷抱讓睡眠需要量很大的小貓高枕無憂。經獸醫檢查,母狗約五歲大,身體很好,因此小貓也很健康。母狗奶不夠,工作人員每天給小貓補充貓用牛奶。


母狗脖子上戴著項圈,應該是有主人的,若超過了法定的十四天看管期,無人前去領回,協會便開放母狗領養,小貓則要等到滿兩個月,斷奶之後。米西爾希望未來的主人將這對母子一起帶回家,別讓牠們分開。即使原來的主人來將狗媽媽領回,捨棄小貓大概也會讓牠傷心致病吧?

母貓帶小貓有個期限。通常在小貓斷奶之後,長到三,四個月時,母貓對小貓便不那麼注意,甚至完全漠然,好像理性地知道,牠餵養和教育的任務已經完成,彼此分開的時候到了。在自然環境裡生活的野貓可能有一種維持優生的直覺,母子本能地早早分離。剛成年的公貓尋找交配對象往往會走很遠的路,不惜離開熟悉的地盤,到別的地方去。

愛護動物協會或中途家庭碰到形影不離的例子(兩兄弟,兩姐妹)通常會要求一起領養。這對狗貓母子若自此同居一處,會否成為終身的好朋友?總之牠們今後關係的演變很值得觀察, 也可以想像, 在牠們身邊生活的每一天將多麼有趣! 米西爾在協會工作十七年來,從未見過不同種屬動物之間有這樣的飼養呵護的親密關係,簡直是個奇蹟。她說:“這也是為什麼我那麼喜歡這份工作!”

狗媽媽啣小貓的動作嫻熟






巴黎,2013/ 06/ 01

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從中國大陸手機掃黃說起


文:楊年熙



中國政府對手機黃色情段子採取“力度空前”的掃黃行動,對手機內容進行全面監控。這個三年前開始的舉世無雙的舉措引起各種批評,或抗議侵犯私人生活,或指違反受憲法保障的通信自由。事實上,手機發送晦淫信息的行為有多種面貌,問題的界面不止於“敗壞善良風俗”一端。

就法國而言,手機短訊(SMS)的發明終於替遭到“性騷擾”的受害人 提供了控訴工具,得以將對方繩之以法,坐監罰款,令之名譽掃地。

2000年時,一名女職員被公司以“嚴重錯誤”名義解雇,她向立場中立的法律調停人投訴,指出導火線是老闆不斷對她進行性騷擾,並提出經過法院認證的手機短訊為證。經過數年纏訟,亞壤(Agen)法院於2006年4月5日以臨時法令判女職員勝訴。

被告老闆不服,案子送到了大理院,老闆說,法官應採取對待電話錄音同樣的規定,對女職員的控訴做不予受理處置。法官駁回他的要求,理由是,電話錄音沒有法律效用,因為是在對方不知情之下所為,屬於一種“不誠實行為”。手機短訊則不同,發信者明知收訊人的手機是會留下記錄的。大理院再判性騷擾罪名成立,這位老闆被判一萬五千歐元罰款,一年監禁。2007年5月24日的這個最後判決也就替法國建立了手機性騷擾的司法判例。

性騷擾的受害人多數是女性,但男性的例子也有。中國內地便有過妻子不理解丈夫手機何來女同事傳的黃段子,而引爆積怨,造成離異的例子。 但是,該如何區分性騷擾和愛慕追求呢?法國法律專家指出了下面幾個可構成”性騷擾”的情況:裹挾勒索,侮辱人格尊嚴,辱罵,下達不合理的命令。此外,勉強送禮或提出優遇條件做交換也是一種侵犯行為。

單純的表示愛慕,有非性行為的身體接觸,口頭提議做愛,若不是持續維持壓力來滿足個人慾念,不能算是性騷擾。至於情人或夫妻之間互傳黃段子,西方人認為是很有效的前戲,有益於增加感情。這和性騷擾是相差十萬八千里的。但也看好惡,有的情侶會斥之為無聊,甚至視同冒犯,因此得先摸清對方的脾胃才好。

可見在憲法保障通信自由的前提下,西方法律也捉襟見肘,必須找一個管制的切入點:如今看來是採取了一個對自由的基本定義:“個人的自由結束在他人自由開始的地方”。

對一個不曾在中國生活過的人,不相干的人之間互傳這類黃色短訊完全不可思議。中國當局鄭重掃黃,可能社會上確有氾濫成災之虞,莫非壓抑太大,而走入集體意淫的偏鋒?接收的人即使不覺得受辱,人際和諧關係,以距離為美的禮貌,又如何維持?否則便是對性和感情麻木了,無論和誰意淫都不打緊,這也是個大悲劇。

凡是涉及性的問題,首先想到的還是保護不知輕重的未成年人。孩子們隨便使用手機傳遞黃色笑話,甚至公佈自己或密友的隱私照片,輕則導致成年後的性生活失調,重則落入有心歹徒之手,遭到殘害。

對於青少年在手機或電子郵件中傳遞性含意非常明顯的訊息(所謂sexting),澳洲政府不時發動宣導運動,以舞台劇讓孩子及家長明白這類短訊所包含的危險。因性含意對話而引起的性騷擾和攻擊事件在澳洲不斷增加。曾發生過十三歲女孩將隱私照片傳給小男朋友,兩人分手後被對方惡意散佈的事件。

美國方面的調查顯示,五名少年男女中就有一人曾發送過全裸或半裸的私人照片。39%表示曾經發送或在網路上刊出過色情照片。據路透社消息,辛辛拉提一名十八歲女孩因她的照片被在校園中流傳,而羞憤自殺。美國發動的反制運動,“Safe sexting, No Such Thing”便是在提醒孩子們別為了一次愚蠢的行為毀了終生。

在義大利的交友網站上,一些很年輕的女子以透過網路攝影機(webcam)表演脫衣舞交換一次手機充値。根據2008年9月的一份報導,義大利全境有數千女子透過互聯網做虛擬賣春。動機不一定在掙錢,有的是一種暴露狂,開始的時候甚至不收費。

“網路脫衣女郎”若每天做三到四小時,每分鐘收費二到三歐元,一個月平均可獲一千到一千五百歐元。出售自己電話號碼做“大膽對話”的,月入最高可達六萬歐元。社會學家費哈札分析說:“這類行為不會轉成另一種形式的賣淫。這些女子不認為自己是妓女,而是以色情電影明星自居。” 至於顧客,男人們心安理得,也不認為因此對婚姻不忠。在一個天主教文化非常強勢的國家,這種現象很值得省思研究。

芬蘭有性開放之名,其外交部長卡耐瓦( Ilkka Kanerva)卻因對一位脫衣舞孃以手機色情短訊疲勞轟炸而丟官,這又是色情短訊面面觀的另一章了。

中國古籍推崇閨房之樂有益健康者不少,“詩經”和“禮記”頌揚夫妻結合, 司馬相如的“美人賦”首開處理性愛題材的散文範例⋯⋯中國人對性原本懷著崇高的敬意,從不將之和罪孽聯想在一起,和西方的原罪觀念大相徑庭。滿人入關後,中原漢人為了自保而說服滿人將性書列為禁書。

巴黎塞奴斯基市立博物館(Cernuschi)2006年3月展出荷蘭收藏家貝托萊(Ferdinand Bertholet)收藏的“中國春宮畫”,出版一部225頁的精美展覽畫冊。法國國立圖書館2007年12月以“秘密愛神”為名,展出過去150年的禁書收藏,稱之為“開啓情色地獄之門”。“地獄”是此類“淫蕩”作品過去的圖書編號。上海或北京那一天也能有此類展覽的話,大概人們也會覺得傳手機黃段子很無聊了。








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巴黎印象派美術館中的斷頭台


文/楊年熙

歷代藝術家都對犯罪的題材著迷,

奧賽收藏的畫作雕塑,其實白百分之四十五與犯罪有關。



美術館展覽場的歷史實物斷頭台

怎麼也沒有想到,有一天會站在一座真正的斷頭台前面,是法國廢除死刑之前使用的原物。它披著一層透明黑紗,紗幕在這具龐然大物的前方敞開,露出人趴在上面的板子。

這座1792年發明的殺人機器有個“暱稱”,“寡婦”,擱置頭的那個圓洞也叫得好聽:“小月亮”,一直到法國1981年廢除死刑,都是用來處決死囚的工具(只有軍人是槍決)。“寡婦”高225公分,呈45°角的刀鋒落下的力道37公斤,時速23,4公里。當時認為如此極刑是個“平等而人道”的革新,符合了新法裡“僅取其性命,而無折磨”的原則。

我不是在甚麼歷代刑具博物館或法國大革命紀念館裡,而是在以印象派作品聞名的巴黎奧賽美術館。印象派和斷頭台,多不搭調!但即使以畫芭蕾舞伶著稱的德加斯(Edgar Degas)也有一件“罪犯外型”雕塑在此次展覽中(就是那件有名的“小芭蕾舞伶”銅像,右圖),更遑論喜歡描繪槍決場面的哥雅和血腥味很重的畢卡索了。策展人,藝術史學家壤克萊爾說,歷代藝術家都對犯罪的題材著迷,奧賽收藏的畫作雕塑,其實白百分之四十五與犯罪有關。

展覽取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1935年的小說 “罪與罰” 為名,從2010年3月17日展到4月27日。舉辦這次前所未有的展覽,是密特朗的司法部長,成功達成廢除死刑的巴當岱赫的提議。事有湊巧,正碰上臺灣司法部長王清峰宣佈不執行死刑而被迫辭職事件。法國廢除死刑已快三十年,為何仍在這個問題上做文章?看了展覽的次日再回去聽巴當岱赫的演講,而了解到,這次以非常豐富的各類出版物配合的大型展覽實則有多種面向。

展覽涵蓋的時期定在1800年到1939年。在這一個半世紀中,法國經歷了兩個帝國、兩個君主政權、三個共和國,但民間社會相對穩定,藝術創作則變化快速,和科學與技術的發展步調相仿。

下圖:安迪沃爾(Andy Warhol )的 “電椅”

Andy Warhol, 'Big Electric Chair', 1967-1968 - Paris,
所選擇的作品從法國大革命的次日開始,因為是從這個日期起,犯罪題材進入藝術創作之中。所以如此有個直接原因:罪案審判從1789年秋季開放給一般民眾入內旁聽。在過去,只有在公開處決的時候大家才知道死刑犯的長相。審判公開,好奇心強烈的群眾在法院前大排長龍,而正在興旺擴張中的媒體紛紛將之做為頭條要聞,至於專門報導命案的畫報, 銷量“簡直像賣小麵包”。大文豪雨果的“死囚最後一日”於1829年出版,有史以來第一次,嚴肅文學作品讓一名死刑犯來現身說法。

藝術家感興趣的,更是暴力而非司法審判,從Goya 到Géricault,從David到Delacroix,直到二十世紀的德國表現主義,法國的超現實主義,或畢卡索,無不如此。他們和作家的長篇敘述描寫不同,將注意力凝聚在犯罪那一刻。再是像左拉那樣的文筆,也很難寫得出這種高度凝聚所造成的,讓人瞬間血脈噴張的力道。藝術家為何如此?因為人性深處的惡和獸性在犯罪當時充分顯露,也帶出了聖經裡手刃親兄弟的原罪觀念,能表達的內涵非常豐富。

對罪行感興趣的同時,藝術家們對懲罰一樣著迷。監獄,囚室,苦役,斷頭台,電椅,都是他們覺得可以釋放創作潛力的題材。至於看待死刑的態度,雨果堅決主張廢除死刑,Daumier亦然,他是憎恨“資產階級的司法”。其他,多數讓觀眾自行判斷。斷頭台引起的議論特別多,和過去在中國一樣,公開砍頭是街頭大戲,有很多人一再議論,砍下的頭會眨眼睛,“是否還活著?” 死囚的長相好,他過去的特殊經歷和社會地位,甚至會引起同情;總之民眾看待斷頭台的情緒非常複雜,基本上是深刻的恐懼,以及一些近乎邪惡的聯想和臆想。


法國1981年廢除死刑的司法部長巴當岱赫,展覽倡議策展人。
參觀路線從創世紀開始,亞當和夏娃的兒子卡恩是個殺人兇手,因為妒忌而殺了胞弟亞伯。上帝沒有判他死罪,但之後舊約裡的“絕不可殺人”卻成了人類社會判決死刑的依據,十字架直到二次大戰前都是掛在法庭上的。法國是天主教國家,巴當岱赫至今不解:人類的祖先為何是個兇手?他強調展覽和廢除死刑無關,但顯然心有不安。當代畫家安迪沃爾的油畫“電椅”被放在初次公開示眾的斷頭台附近,當在表示尚有未竟之業。

一路看下去,尤其是45個死囚人頭的素描和套模雕塑,直到按照卡夫卡書中所描繪所做的床形刑具,令人十分不安,幾乎有反胃的感覺。雨果的小說“死囚的最後一天”,或桑森的“劊子手日記”得寫上一大本書,象徵主義代表畫家摩洛的“死亡之前一律平等”,雨果的鋼筆水彩畫“司法”,或雅克.路易.大衛的“馬哈之死”,只能將全部意思表現在一張紙上,所呈現的也就是最為暴烈的當下動作。

巴當岱赫很早便為廢除死刑奮鬥,密特朗1981年當選總統後任命他為司法部長,他上任後第一件工作便是爭取到國會通過,讓法國正式廢除死刑。他說此次舉辦“罪與罰”展覽,以人類的痛苦為主題,從犯罪暴力受害人的痛苦,到被司法處決的凶手的痛苦,希望呈現經過藝術過濾的七情六慾和哲學反思。




巴黎,2010-03-29/2013-05-0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