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网络作品与著作权的纠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16:42  东方早报


作者:杨年熙

九月的第二个周末,笔者到法国西海岸港口迪耶普赶两年一度的风筝节,在海滩上碰到一位来自上海的参展者,向他打听满天风筝哪个是台湾的,他指出一只 巨大的粉红色章鱼,说:“不是原创的,另有原版……”在风和日丽、色彩斑斓、令人童心大起的海滩上,直接从大陆朋友口里听到“原创”这个词,不仅莞然。

去年初在网易开博客,首次接触到“原创”之说,想当然以为是指所发博文不是已在报纸杂志发表过的。从直觉上,觉得这两个字很威严,作为标签贴上,凭空增添了些什么。
后来才明白,标明“原创”是为了和“引用”区分,尤其说明并非“抄袭”。问题是,文章署名难道不足以代表作品是自己的么?要不然署名有什么用 呢?如果是将别人的文章整个剪贴过来,放在自己博客中,不仅不能署名,还必须注明原作者姓名(按理还应征得人家的同意)。至于“引用”,不能全篇照搬,而 是使用某些文句,自然得说明出处。
在天涯开博客后,发现发帖模式中自动加注博主姓名,列为“作者”。这可省去署名的手续。但是最后必须在“原创”和“引用”之间勾选。若是勾选了“引用”,“作者”的名字依旧是博主,矛盾就出现了。
矛盾的根源,在于特定条件下,网络作品与“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的互不适应。

就我所了解到的法国《知识产权法》中所定义的“著作权”,是将作品视作一种言论自由的形式而加以保护,所保护的是作者表达思想的形式和结构,不 是思想本身。思想的内涵可以自由应用,但是当这些思想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清楚地加以表述时,表述形式属于作者的产权,任何人不得在未经允许下擅自使用。因 此,“原创”的概念和“新发明”不同,它要求作品里有作者的人格痕迹,亦即,换了别人绝不会这么写。
所谓“思想内涵”,应当就是知识和学养的累积,亦即前人耕耘的成果和今人经过消化分析后的新运用。我们有权将这些思想融化在自己的文章中,以自 己的方式陈述和诠释,同时提出个人的新见解。当然,若是写小说,讲故事,情节雷同就有抄袭之嫌,写法再一样,便侵犯了知识产权。

法国当代作家罗曼·加里(Romain Gary)可说是“原创”之说的一个反面例子。他是有史以来,唯一得过两次法国名声最著的“龚古尔奖”的作家,写什么都既叫好又叫座。拿下第一次“龚古尔 奖”后,他担心书评和读者以后都只看重他“罗曼·加里”这个名字,而非书的本身,于是便换了一个笔名,结果再次获得这个文学大奖。直到他1980年过世, 人们才发现他用第二个笔名埃米尔·阿雅尔(Emile Ajar)出版了四部小说,包括获得第二次“龚古尔奖”的《如此人生》(La Vie devant soi),而替他出现在媒体前的,是谨守秘密的侄儿。

写博客加注“原创”的吊诡之处是,有点将是非黑白颠倒过来。这让我想起法国一位涉嫌杀妻的法学教授所说的话:“你们要我证明我是无辜的,但是, 无辜不能证明,只能证明有罪。”加注“原创”亦即证明我无罪。由我来承担剽窃恶习的后果,本是件不可能有实际效果的事。我加注“原创”,就能证明没有抄袭 吗?我如果抄袭,再加注“原创”,岂非双重错误?
因此要退让的,不是用心写博文的人,而是抄袭者。文章署名应该具有署名的意义和力量。否则徒具形式,加倍制造混淆,且等于对抄袭让步,增加对自 己的约束。加注“原创”,最令人不安的,是意味着不诚实的风气强大,相比之下,好像真正的原创者其实居于弱势,却又以贴上这个标签沾沾自喜,殊不知,个人 的自由已被冒犯。当博客管理员将我推送的博文退回,表示必须加注“原创”,否则不能录用,我当即有受到侮辱的感觉。
加注“原创”是博客出现后的产物。将别人的文章当成自己的贴进博客,也有其值得同情的一面,至少表示对该文的欣赏,期望自己也能舞文弄墨。但是 这和“知识产权”保护是同一个道理,宽容和让步等于承认不合法的现象,让步意味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永远无法贯彻到底,而这除了影响道德风气,还严重损害到 经济利益。

欧洲议会议员马利耶·卡洛2010年6月提出一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的报告,他指出,近两个世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生产及记录作品 工具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断扩大,艺术和知识领域的发展尤其蓬勃,今天,它已经占欧洲共同市场国民生产总值的7%,创造了1400万个工作机会。网 络数字时代到来后,必须用免费服务来面对市场竞争,靠广告收入生存,产权观念开始动摇。但是从工业革命以来,若没有对物质产权的承认和保护,也不会有后来 经济的快速成长和社会繁荣。因此,欧洲议会开始研究作品发行权和再生产权的评估机制,以便建立一个内部数字产品市场。
他最后要大家“多想想”,不要将作品发布的平台、幻想及假象,和创作的内容混为一谈。不要因为网民在facebook等社交网站上自愿公布隐私,便认为在网络上可以伤害个人基本权利,有的界限我们绝对不能逾越。
依此论定,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何须矛盾、含糊?(作者系旅法学者)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情傷Facebook

文/楊年熙


中文一字對一字地譯為「面書」或「臉書」,但一般談起來還是直接說英語Facebook。這個社交網站棱角多面,迅速變成了一個很值得研究的社會現象。

臉書創建人朱伯格
創建人朱克伯格二0一0年七月時宣佈,自二00四年初創以來,全球在菲斯布客(Facebook)上交朋友的人已達五億,每一用戶平均有一百三十名「朋友」。根據谷歌的搜尋頻率統計,特別從二00七年起,點擊菲斯布客的網民直線竄升,成長超過百分之三百。排頭名的冰島,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三開了帳戶,而布客族人數最多的是美國(一億三千三百萬),其次依序為英國、印尼、土耳其和法國(一千九百萬)。

菲斯布客究竟是甚麼?對還不清楚的人必須先說明一下。
有一天,瑪莉羅絲給我來了封電子郵件,不全是她發來的,而是透過一個叫「菲斯布客」的連接站,邀我加入她的朋友圈。瑪莉羅絲是工作上的一般關係,畢業於巴黎高等師範專科,卻熱衷電影,常辦各種活動。她人很隨和,做個朋友未嘗不可,也奇怪今天朋友是這麼交法的了。我依樣辦了登記。隔日,菲斯布客送來上幾十個小身分證照片,大概是瑪莉羅絲的朋友,每個點擊開來都有內容,他們徵求我加入為好友。我雖非愛貌相之人,但這堆照片上沒一個漂亮的,百分之百的陌生人天外飛來,就要成為朋友,有點嚇人,趕緊刪除了事。

這類郵件後來又收到好些,看來像是電腦按通訊地址單自動處理,只好不予理會。比較熟一點的碰到機會問「是你傳來的嗎?」對方不置可否,要你做朋友,你不理,怕是得罪了。後來三妹開了菲斯布客,說「點擊率超過谷歌」。超過又怎麼樣呢?懶得深究,就接受了她的邀請,親妹妹變成「朋友」。

辦理登記時,表格裡面問得可多,從你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休閒嗜好、婚姻(交友)狀況,到「性生活傾向」。除了郵件信箱,其餘的你可以不理會,或者虛報實情。有了帳戶,你可以在上面發表文章、貼照片或錄影、評論好友們的文章照片。開放程度上,分「完全公開」、「好友的好友」、「只限好友」三個等級,及各種排列組合,以發出「邀請」和接受與否來管理。若「只限好友」,那麼「好友的好友」會看到你的帳戶標誌(身分證照片或其他代用圖像,以及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但無法閱讀文章相片。不過,如果你的好友對某個非你好友點評,你就可以進入那人的全部帳戶內容。任何人都有權在他的(和你的)布客帳戶上張貼妳的照片而不需要事前照會於你......

儘管開了菲斯布客做為家人間聯絡的平台,我依舊放不開來。進入根本不認識的人的私人相簿,看到她的「好友」的評論,有種偷窺的感覺。這和看瑪麗蓮夢露的傳記不同。瑪麗蓮夢露是公眾性感偶像,她的美貌和傳奇使得真實生活中的她也帶著虛幻色彩,她的存在本來就是給人「消遣」、「移情」或「寄託」的。而菲斯布客上,客主的業餘得意寫真照,實在是不該看到的東西,因為太過真實,也太粗糙。當你堂而皇之地闖入別人的私生活,不是等於幫著破壞私生活不可侵犯的原則?那麼自己也岌岌可危了。而人愛偷窺的心理無可救藥,不能被誘引。

但這也正是菲斯布客成功的祕訣: 改變人際關係,製造和諧社會的假象。其基本的依持是人們要提高本身能見度的心理,網路提供了這種可能性,誰都有機會成為名人(儘管並不如想像的那麼容易),就像記者不再限於專業人士。問題是,何謂「朋友」?

Facebook 一字的原意是指畢業時的紀念冊(或同學錄), 最初被美國哈弗大學學生拿來在網上當作戲瘧人的工具。今天模樣仍像個中學生的朱克伯格當時被女朋友奚落,憤而盜用學校網路,依據同學錄編列全校女生的個人資料和照片,提供男同學投票選美。要參加投票的,就登記為會員.....他的「TheFacebook」大獲成功,很快撐破哈佛的專用網容量,接著擴及其他大學和中學,乃至超越國界和洲界,也演變為交友網站,當初投票選美的人紛紛成為展示自己的候選人,男女不拘。

很多年輕布客族洋洋得意地說自己有六百、八百,甚至兩千個「好友」。要那麼多朋友做甚麼?「不做甚麼」他們說,又指出,真正聚會時,彼此反而無話可說,因為在網路上都說完了,或者只能說那些個。「交會時的光亮」畢竟是膚淺而虛擬的。

菲斯布客變成了今天最重要的一個社會現象,專家們開始分析。首先這裡的「朋友」和「友誼」顯然和傳統概念背離了。我和妹妹被定義為朋友,妹妹和她兒子向其他朋友說明他們的母子關係,夫妻說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女兒向男友展示的青春寫真照,老爸「好友」也可以看到。而在傳統社會中,親子之間可以是各種關係,就是不能是朋友,父慈子孝,長幼有序,各適其份。現在老師,神甫,老闆都要和學生、信徒、員工拉齊身份,彼此直呼其名。選舉時則想,那個候選人可以和我一起喝啤酒?總之,大家都是朋友。「桃花潭水深千池,不及汪倫贈我情」,今天的「友誼」還能有這樣的內涵嗎?而且,要和所有人做朋友的結果是,我們忘記了如何和某一個人做朋友,也不再理解友誼真正的意義。

在古代人的觀念裡,友誼是很高貴的一種情操,需要雙方都具有共同的美德(忠實、信任、互相幫助、寬宏大度.....)。當時的社會關係建立在親屬和社會等級制度上,穿的衣服都因身份而定,不容混淆,不得僭越,維持平等互惠的友誼關係是很難得的特例。西方的基督教將注意力全部轉向上帝,不鼓勵私人間的情誼,甚至將之視作破壞凝聚力的一種威脅。此外,在傳統社會中,人際關係主要被經濟利益所左右,真正的朋友必定不是阿諛諂媚之輩。這些都使得友誼益發珍貴。

近代資本主義社會去掉了經濟關係中互換有無的個人因素,而開啓純粹建立在感情上的私人關係。民主精神中普遍平等的理想再進一步消除過去君臣子民的從屬關係。法國大革命格言在「自由」、「平等」之外加上「博愛」不是偶然的。因此,「朋友」是講求個人主義的現代社會的第一關係。同時,離婚後重組新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的增加減損了父母的權威,孩子在精神上自立得越來越早,以朋友關係取代家庭式微的結構。菲斯布客便有點像他們所選擇的新家庭了,每天花兩、三小時在上面的大有人在。
然而,傳統理想中的友誼從文化中整個消失了。你在菲斯布客上有兩、三百個朋友,發一則短訊,大家統統看到,不可能再花心思去為某位朋友的困難著想或說些忠言逆耳的話。你的友誼從此避開一切價值判斷,小心不引發爭論,全部建立在無條件支持上,屬於一種有麻醉作用的「療效友誼」。你從「朋友」那裡聽到的,便也都是附和及讚美,從不問是否真心。大家就這麼淺嚐而止,心底的問題依然無法一吐為快,「療效」也讓人懷疑。

因此,菲斯布客或其他的Friendster、MySpace在組成新族群的同時,也摧毀了個人友誼的本質。菲斯布客存在的理由是讓大家可以看到我的友誼圈,看到我不孤獨。而事實上,大部分圈子內的人我都不認識,只是個名單而已。交朋友本有親疏深淺,我和每個朋友說的話不一樣,交談的內容不盡相同,也就是說彼此有一種對話,現在呢,逛公園的一點皮毛感受一次發給幾百個朋友,獲得他們的一些評論,證明我存在。最令人驚異的是,菲斯布客的好友們來不及地陳述自己的私人生活。去了哪裡、做了甚麼,見到甚麼人.....而兩個好朋友之間,可貴的正是他們所建構起來的只屬於兩個人的世界,將之全部說給所有人聽其實十分怪異。

菲斯布客必定有它的好處:聯絡失散的舊友,和遠方的朋友保持聯繫,交換書單或音樂.....但是這也是個烏托邦,平台上依舊像在作戲,每個人盡量顯示最好的一面,說對方愛聽的話,他們的努力有時會讓你懷疑牆上的那位是不是你所認識的那個人。所透露的私人資訊被轉賣做針對性的商業廣告用途,或者留下不利於就業找工作的訊息,網站被利用為宣傳邪惡思想的管道或者攻擊造謠的工具......又是布客族們意識不到的危險了。這兩年開始出現維護隱私權的運動,也迫使今天身價四十億美元的朱克伯格公開道歉,放棄個人資料永久保存的新設置。

為甚麼大家趨之若鶩呢?上菲斯布客,說是交友,其實仍是每個人面對電腦屏幕的單獨行動。這種人群中的孤獨,鬧市中的寂寥,本來就是今日社會的寫照。而且,真正的友誼那裡去找?和寫電子郵件不同,菲斯布客是個櫥窗,是面鏡子,大大地滿足了你我的自戀心理。當然也可將菲斯布客做理性運用:作為推銷自己產品的平台,對「朋友」做嚴格選擇,降低開放限度等。問題是,這個東西的魅力正在其不可知的部份,帶著冒險的刺激,一旦涉入,是很難抗拒的。

2010-11-06,巴黎。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墮落天使 , 王家衛的香港 (影評)

突然,我覺得自己像一家店,讓她跑了進來, 也不知道她要停留多久.....




文:楊年熙


1997年三月在法國上片的”墮落天使“原是王家衛拍”重慶森林“時臨時被捨去的第三部份,因此和後者一樣,具有令人驚愕,也令人著迷的特色。

王家衛1989年時便帶著處女作“旺角卡門”到法國來參加坎城(嘎納)影展,但是直到1995年三月才以“重慶森林”在電影院線上和法國觀眾見面。這部片子五光十色,動感強烈,描繪幾個人物和一些狀況,運用很多廣告上常見的影像效果,卻又充分自信地另辟蹊徑,進而超越其上。他在擁有全世界最有名、發行期數最多的影評雜誌(電影筆記)的法國立刻獲得知音。第二部影片“阿飛正傳”,以及與“重慶森林”同時拍攝的“東邪西毒”接著公映。現在法國人提到他必尊稱一聲“當代電影大師”。

(左至右)金城武,黎明,楊採妮,李嘉欣
從“重慶森林”到“墮落天使”,亦即從一個五方雜處的地點到裡面活動的人,王家衛的香港首先是一個不停快速轉動的世界。人們在動著,也就無法靜下來思考。匆忙顯得熱鬧,熱鬧便不寂寞。但是他的人物幾乎從不對話,若非互不相識,便是偶而交錯心有所動,卻無暇(也不敢)駐足。“墮落天使”中,父子同住斗室,最具備說話的條件和環境,兒子卻是個啞巴。這些人不對話,但有許多內心獨白,在各人的小舞台上唱著獨角戲。

“重慶森林”看似隨興之所至,這種無結構中的結構在“墮落天使”中表現得更為澈底。“重”片分為兩個部份,中心人物是戴黃色假髮和墨鏡的販毒女子(林青霞飾)和一名警察(梁朝偉)。故事上先是犯罪,後轉向愛情戲。除了幾個主要人物在故事主題轉接時擦身而過,兩個部份截然劃分開來。”墮落天使“也有幾個不同的小舞台,但並行共存,交錯發展。影片的結構是在後製作的剪輯階段中決定,導演說,甚麼時候將鏡頭由一個人物轉到另一個人物身上,何時換景,完全視拍攝效果和所希望的節奏而定。

黎明飾演的殺手用人命換錢。我們只看到他不停地殺人,否則就是累極了酣睡,或自己取出手臂上的子彈。他俊秀挺拔,一身黑衣手提雙搶,穿梭在昏暗狹窄又曲折雜亂的走道中,應訂單要求至一些古舊酒館或曖昧的理髮店,一殺就是一批。他有個女搭檔(李嘉欣),事前替他到現場觀察形勢,而且從中代付酬勞。女搭檔有一間供交換消息的小屋,顫巍巍地高懸在車水馬龍川流不息的高速道旁,但她和殺手從不同時在屋內。兩人間的關係建立在金錢、血、暴力和危險上,唯獨將“性”排除於外,“情”更是等而下之。或者性被壓抑著,在血和暴力中扭曲。美麗的女搭檔身著洞洞網黑長襪、黑色聚酯亮皮迷你群,在殺手睡過的床上自衛,叫聲久久不息。

“我像一家店,不知不覺讓她跑了進來......”
“重慶森林”中飾演便衣警察的金城武,在“墮落天使”裡是個輕度癡呆的啞巴,每天晚上在別人打烊後潛入隨便那家店裡去假想做生意。他偶然碰到失戀女子櫻桃(楊采妮),成為她傷心哭泣時依靠的肩膀。啞巴在內心裡說,櫻桃使他第一次有了戀愛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像個商店,任她進來瀏覽,也不知道她要停留多久......“ 但如同殺手和女搭檔,櫻桃和他在情愛之外的環境中接觸多了,也就不再擦得出火花來。

殺手最後約女搭檔見面,是為了告訴他決定洗手不幹了。女人要求他“再做最後一次”,然後設下陷阱,讓他死於亂槍之下。這其實是個很邏輯的結局。

王家衛的人物有溝通的困難,女搭檔如此決絕,難道不是為了保住她僅餘的一點至少有生命活力的性幻想?這種陰沈的歇斯底里到了金髮女子龐琪(莫文蔚)的身上變成敢愛敢恨、歡笑之後大哭大鬧的外現性歇斯底里,但一樣達不到追求的目標。

龐琪染髮是想加深印象,讓人記得她。曾和她有過露水姻緣的殺手仍然沒有認出她來。“記憶”是王家衛電影的另一個主題,他的人物喜歡把時間說得非常準確(“五個小時後我愛上了他”, “再過一分鐘我將和她擦身而過 ”......)

這位香港導演獨特的電影語言在“墮落天使”裡更是大筆揮灑,從光影色彩的鋪陳、強弱光的對比、放慢或加速地分解動作,到鏡框的掌握和明快的剪輯。可貴的是,這些均非故弄玄虛,而合成一種觀眾能從生理反應上直接感受的氣氛。金城武替死豬按摩的一場戲,則見出導演從嚴肅到幽默任意馳騁的驚人跨度。

 1997-03-14巴黎歐洲日報/2010-11-11更新


墮落天使
法文片名:Les Anges Déchus (英文: Fallen Angels)
出品:1995年/香港
法國公映:1997-03-05/盒裝成套DVD上市:2004-11-04
香港公映:1995
美國公映:1998-01-30
片長:1:36/粵語+字幕
導演:王家衛(Wong Kar-wai)
攝影:杜可風
演員:黎明,金城武,李嘉欣,楊采妮,莫文蔚
法國發行公司:ARP Sélection

影片經歷:1997年法國坎城(嘎納)影展導演獎;2001年法國最佳外片凱塞獎;第32屆臺灣金馬獎(剪輯,美術設計);第15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女配角/莫文蔚,攝影,音樂);第1屆香港金紫荊獎(女配角/莫文蔚)。

影片本事:夜裡的香港,一個職業殺手開始感到厭倦了,替他從中拉線的女人夢想著和他做愛,希望他能愛上她。一個失戀的女孩傷心至極,要抱負負心男友。一個女人絕望地尋找真正的愛情。一個啞巴青年半夜在街上遊蕩。這些人物偶然交錯,又悵然分開。

王家衛影片年表(中-法-英文片名):

1988 : 旺角卡門  As Tears Go By
1990 : 阿飛正傳  Nos années sauvages (Days of Being Wild)
1994 : 東邪西毒  Les Cendres du temps (Ashes of Time)
1994 : 重慶森林  Chungking Express
1995 : 墮落天使  Les Anges déchus (Fallen Angels)

1997 : 春光乍洩  Happy Together (Prix de la meilleur mise en scène au Festival de Cannes, 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 )
2000 : 花樣年華  In the Mood for Love (Prix d'interprétation pour Tony Leung au Festival de Cannes)
2004 :  2046
2004 : 愛神之手  Eros - épisode La Main
2007 : 藍莓之夜  My Blueberry Nights
2013;一代宗師 The Grand Master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馬諦斯-畢卡索的相遇相知

巴黎大皇宮並列聯展

馬蒂斯(左)和畢卡索的自畫像


◎楊年熙


馬諦斯和畢卡索隨著二十世紀的到來,替未來百年的現代藝術開啓了先河。這兩位野獸派和立體派的宗師在攝影術發明,繪畫的表現和功能受到挑戰之際,大膽狂放地走出藝術的新路。

2002年時,巴黎大皇宮繼倫敦之後,在紐約現代美術館之前,舉行兩人的對照聯展。就選擇的作品和展出的方式來看,所呈現的顯然並非他們之間的相互影響、模倣或競爭,而不如說是兩位畫家一起走過二十一世紀的頭五十年,在藝術燦爛的星空上彼此間的光照和觀察。他們在作品中對話,但是從未真正融合。

畢卡索曾說:“應該把馬諦斯的作品和我當時的作品並排陳列。從來沒有人看我的畫像馬諦斯看得那樣仔細。他那方面對我的感覺也是一樣.....” 至於他們之間的關係,畢卡索說:“當我們中間有一個人去世了,有些事情我們就再也不會去對別人說......”  在這半個世紀中,馬諦斯和畢卡索是僅有的兩位不斷大步自我更新的藝術家。

馬諦斯的“舞者”(左),畢卡索的“三舞者”(右)
大皇宮展覽所涵蓋的時期,是從馬諦斯和畢卡索開始來往的1906年到馬諦斯於1954年85歲時過世。兩位畫家都是長壽之人,馬諦斯年長畢卡索十二歲,生於1869年。畢卡索卒於1973年,享年92歲,比馬諦斯更多活了七年。兩人根本上很不一樣。馬諦斯反應敏銳而強烈,但頭腦冷靜,總覺得自己有傳業授命的使命,人以“教授”稱之。畢卡索則性感熱情,對新事物的追求如飢如渴。兩人以各自的方式樹立現代風格,但有一種共同的原則性看法,就是“藝術的革命不在於發明新技術來描繪舊題材,而是去感覺甚麼是新東西,然後將之說出來。”

馬諦斯(上)與畢卡索
展覽現場的佈置異常簡單樸素,寬敞的隔間內三面白牆,寬鬆地掛著作品。灰色地板,一面相通的走道靠著整面灰牆,其上以黑白二色字體整齊地寫上 一排馬諦斯或畢卡索說過的話。像畢卡索說:“繪畫要能說得出名目,如果我畫的是裸女,人們就應該知道這是裸女。” 或者馬諦斯說:“當我對繪畫疲倦了,便做雕塑。這是為了改變一下方式。不過我做雕塑是用畫家的手法。”
 作品的分配基本上按照年代順序,然後將二人相關的作品(回應或發揮),以及相近時期中類似的表現(如海報所選擇的裸女和舞者剪貼)並列,讓時間和創作構成對照的經緯。

第一間展示廳並排掛著兩位大師1906年時的自畫像。他們剛於一年前的冬季在美國友人史丹家中認識。馬諦斯的“戴帽子的女人”在這年的秋季沙龍中引得眾議嘩然,批評他使用的顏色“露骨而殘酷”,而將展出他畫作的場地稱做“野獸籠子”。野獸派之稱於焉誕生。

畢卡索在史丹夫婦的畫室看到這幅稿懸在牆上的畫,人物臉上一片綠色的陰影,和他自己1901年展出過的“Yo Picasso”自畫像一式一樣。畢卡索是位早熟的畫家,1906年時他二十五歲,已具備和當代最偉大畫家一較長短的的條件。三十七歲的馬諦斯則進入創作旺盛期不到十年,他們的面對面不是一般帶著敵意的競爭,而毋寧是挑戰或相互激勵。馬諦斯和畢卡索在這一年發現到非洲雕塑,尤其是面具。畢卡索1901年這幅自畫像眼神空洞,皮膚呈古銅色,很像非洲面具。馬諦斯平時總穿西裝,牠這幅畫上的條紋水手衫則是畢卡索後來的代表服裝。

馬諦斯:藍色裸女
馬諦斯說:“畢卡索破壞曲線,我則為曲線服務。” 他參加1907年獨立沙龍的“藍色裸女:懷念碧絲卡”,女人斜臥在花園草地上,體態豐滿結實,肌肉鼓脹,接近於男性的強健和粗獷,整個改變了對女體的傳統審美觀。畢卡索見到,萬分驚異,接著用妓女為模特兒,畫出“高舉雙臂的正面裸女”,將馬諦斯橫臥的裸女直立起來。和前者的過度肌肉化相反,幾何圖形構成的女人沒有胸部和臀部,面部是原始藝術面具。這幅畫的挑釁性更強,也是後來立體派的關鍵性作品“亞維儂女人”的前身。當馬諦斯開啓描繪“醜陋”的門戶時,畢卡索已越過了寫實形體另闢徯徑了。

畢卡索:浴者
展覽的第二個階段集中在馬諦斯和畢卡索於1911年到1921年期間,對話最為密集豐富的一段時期。

馬諦斯很注意觀察立體派,將其構圖原則搬到他的“裝飾性”顏色語言中。但是如果仔細比較馬諦斯的“眺望聖母院”和畢卡索的“吉他手”或“鋼琴師”,會發現更是畢卡索在觀看馬諦斯的剪貼,而在他自己的綜合立體繪畫中加入了馬諦斯的裝飾語言。


窗前小提琴家
總共一百六十種油畫、素描和雕塑最後以兩幅對比內心情緒的畫做結束。
馬諦斯1918年遷居尼斯,接受眼部治療後擔心失明,而決定學拉小提琴,萬一喪失視力也可有所寄託。“窗前的小提琴家”是面窗拉琴的一個男人的背影,白頭髮,側面模糊。一道窗櫺正好橫過他的眼部。這種對官能的悼念其實也在暗示他和妻子艾美莉之間難以挽回的裂痕。

畢加索:”影子“





這幅畫旁邊掛的是畢卡索1953年的“影子”。當時法蘭莎吉洛離開了他,帶著孩子遠走。畫中央的男人是個全黑的上半身背影,攤開的雙臂看不到手部,是一種徬徨無著的姿態。他面對窗外,遠處的白雲形成仰臥的女體,周圍漂浮著一些家人熟悉的物件。他陳述孤獨和憂傷時,畫面結構和馬諦斯如此近似,儘管創作時間相差了三十五年。





2002-09-24巴黎歐洲日報/2010-11-07更新


巴黎大皇宮展覽海報


馬諦斯-畢卡索大師展(Matisse-Picasso),2002年9月22日至2003年1月6日。巴黎大皇宮(Grand Palais),票價(視有待和預定與否)8€-11,10€












巴黎大皇宮2008年十月至2009年二月再展出“畢卡索與大師們”,進一步對照展現他從古典畫及印象派吸收的題材。如圖:莫內“草地上的野餐”和畢卡索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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