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酒的反思

(個人收藏)

文:遠人

女人是禍水,酒是穿腸毒餌,奈何水甘餌香,世人還是趨之若驚。生來不是多情的種子,得以僥倖躲開女性的禍害;又生來不是無情的鐵漢,未及成年,就欣然接受了酒精的誘惑,而且隨著年歲的增長,沈迷日深。可是人的本性大概不全是邪惡的,眼看馬齒徒增,自拔難期,心裡漸漸泛起一陣陣犯罪的意識,開始感到有 反省思過的必要。

自我反省,首重一個誠字,否則必然流於自欺。因此,首先我要坦白指出,人不能自醉,是酒醉人,正如人不能自迷,是色迷人。以我先驗的體會,酒的色誘,其威力遠超過女性。世上多的是相貌平常的女子,卻沒有色澤庸俗的酒。

只消把任何一種酒倒在一只水晶杯裡,就是一件藝術的傑作。寶石也似的紅,瑪瑙也似的黃,翡翠也似的綠,那個不是絕色?淡薄的,靜靜地沈在酒平線下,像情竇未開的少女,鬧得人情思紛亂,卻不干她事。濃稠的,藤蘿似的掛在杯的四壁,像久經情場的蕩婦,攀扯著人的心,要人跟她一道沈淪。就是無色之色,也還是絕色。 晶瑩的白葡萄酒,在凍過的杯子裡隔霜欣賞著一場靈欲的大戰。剔透的香檳,看似無意的向杯沿吹送著氣泡,其實正自信地等待看你的品題點染。你面對著這強烈的挑釁,審時度勢‧.守城全孤忠固然悲壯,舉杯成一快豈不更為浪漫?於是一聲長嘆,肉袒負荊,從此唯唯啜啜,長為裙下不貳之臣。

如果顏色是酒的容貌,氣味就是她的眼神,勾取人的魂魄,直是顧盼之間的事。我的岳家善以古法釀製糯米酒,新酒初成,香氣四溢,缸外團上兩條棉被都摀不住。那香雖傳得遠,卻並不特別濃,微微地透著一絲甜。差不多所有米製的酒類都有這種憨厚的氣味,像額上帶汗的村家小姑娘,雖然有點粗枝大葉,看久了,還是要逗起你的情 意;不像水果酒,特別是葡萄酒,不論濃淡,都帶著花香,公然賣弄著風情。

其中之尤,又首推極品白蘭地,也就是香港人說的「干邑」。最普通的干邑,都要用十幾種白蘭地摻和而成,三星以上,用酒更多達幾十種。

人非警犬,碰上這種複雜微妙的香氣鋪天蓋地掩殺過來,試問何以自處?

喝這酒一定用肚大口小的杯子,一次只倒上不到三分之一杯的樣子,先不喝,用手掌托住杯底,輕輕搖晃。不久,手掌的溫度侵入了酒裡,香味開始發散。那濃郁的氣味,先是潛伏在你的四周,然後利用空氣的間隙到處游走,終於弄得整個房裡暗香浮動,薰陶出一種禮儀性的氣氛,人們的談吐都不覺文雅了起來。然後你小啜一 口,先在嘴裡留中不發,讓香味稍作醞釀,之後舌尖輕抵上顎,再稍作攪動,於是一縷久練成精的香氣,猛然出柙,驀直衝上腦門,裹脅了一切。這時你瞇上眼,話 聲有點支吾,神思不免顛倒,像剛讓海倫吻掉了靈魂的浮士德,只一味死心塌地地往下墮落,於是飄飄然又輸了一陣。

酒雖不端,卻有成人之美。它的味道不在自身,而在提供觸媒,引出食物原有的美味。山珍具而紅酒缺,海味備而白酒邈,都是最不美麗的錯誤。也有人偏不信邪,食紅肉硬配白酒,啖海鮮偏飲紅酒,吃西餐佐以陳紹,也只好由他,東海還有逐臭之夫呢!

佳釀之於美食,猶之乎色彩之於繪畫,也許並非必要,可是一味水墨到底,總不免過於單調,稍加著色,往往令人精神為之一振。何況酒還可以入菜。烹調簡直無酒不成菜,有時上桌之後,侍者還要在客人面前把菜點著,燒得鄰座一片騷動。但那究竟不是正道。國人做菜通常只在暗裡用酒,而且方法奇多,死活不擋。醉雞死得開懷,搶蟹走得快樂,都在無我的境界中奉獻了自己,點亮了食客的雙眸,何勞侍者舉火?

認識了酒與菜的互動關係,才能算是一個真正知味的人。反而言之,酒盲與味盲就像色盲一樣,雖不影響做人做事,畢竟是生理上的一項缺陷,不必多加張揚。

色、香、味俱全,酒的誘惑力是驚人的,而據說誘惑一概不是好事,因此喝酒也不是好事。喝酒究竟壞在那裡?一日亂性,一日誤事,據說。

希臘神話裡的酒神,生於烈火,長於甘霖,因此喜怒無常。有時祂賜予人心靈的安慰,有時又給他一點違法犯紀的提示,使他行為陷於狂亂。郁達夫「曾因酒醉鞭名馬」,令人惋惜,卻並不令人感到意外。酒醉而不亂性,一如酒醒而不理性,都非酒神的佳子弟。

友人賈君,自律極嚴,三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唯獨酒後,一切言行都亂了套,尤其不再肯聽太太指揮,難免引起人家反感。一次,太太忍無可忍,把他珍藏的大半箱 上好白蘭地真給扔了出去。賈君頓遭肘腋之變,並不驚慌,徐徐走出去,把箱子仔細紮好,自行送到樓下垃圾堆去。回房之後,只一句:「放在走道擋人走路。」滿 天戰雲,立時消散,熱烘烘的太陽又照進了他們的家。此後他也並沒戒酒,不過易地貯存而已。

又有友人陳君,家教也是極嚴的,平時難得喝酒。一 次夫人不在座,跟著大家多喝了幾杯,不免遲歸。那晚風雪奇大,大夥把他送到門口,也就各自趕回家去了。誰知他家大嫂盛怒之下,不肯開門。陳君也是個好樣 的,當機立斷,抱定了「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宗旨,硬在門外站了半夜。這就是曾經流傳一時的「陳門立雪」的故事了。兩件事我都得自當事 人親口相告,並且留意到兩人在痛悔中都流露出些許放浪自得的神色。從此我認識了他們兩位不很理性的一面,卻又不免欽羨那一派六朝名士的風致,同他們走得反 而更近了。理性也者,可亂乎?不可亂乎?自許神智永遠清醒的人何妨代為下一斷語?

據說處事必須依據理性,如果酒能亂性為真,則酒能誤事也必為真,不管好酒的人自身經驗如何,邏輯世界的現象一向是這樣發展的。不過說真的,酒後的世界總是「如此遙遠,如此美好」,確實不利於提倡效率。三五好友聚 在一起,本來約妥要談正事的,可是酒過三巡之後,人人都爭著說話,可就是不提那點子正事。又過三巡,人人都開始感受到頭部的沈重,卻也開始享受腳下那分 「生命中不可忍受的輕」,至於原來那件要公嘛,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記,大家總還有再聚的時候。

俗事如此,雅事亦然。神經之麻醉是否能帶來 創作的靈感,是很可爭議的話題。據說柯立芝是在芙蓉城主的指引之下寫成那半首有名的「忽必烈汗」。李白更神了,斗酒方盡,百篇立成。但我們細讀兩人的詩 作,磅礡中又可見,延密實的網脈,顯然是出自清明細緻的心靈,又作何解?何況世上更多的是精神麻醉之後並不提筆的人。

個人的體會是,就作文而言,酒能助興,卻難成事。在酒神的溺愛之下,人很容易自我膨脹,六種神通,一一附身,可就是弄不出什麼名堂。最大的收穫往往不過是一場酣睡,醒時紙筆安然,靈感卻與好夢一起出竅去也。莎士比亞說:「酒能促進人的性欲,同時又廢了他的功夫。」以莎翁的陳釀,對上佛洛依德的新酒,自是香氣瀰漫,無孔不入,放 之四方皆準的定理了。所以,一定要喝酒,就應該挑沒事的時候喝。要是有事,那就--那就要看是什麼事。
酒之為物,實在可怕,只談談也可以醉人的。反省半天,回頭一看,竟少有自責的話,非醉為何?可惜又不是真醉。事實上,個人喝酒數十年,最大的恨事就是未嘗一醉。酒友們表面推崇,心裡其實是很鄙視的--眾人皆醉你獨醒,存的什麼心思?

人生在世,不免常以假面示人,面具戴多了,自己都覺得老臉發麻。只有真正醉酒的人,肯以真面目顯現。這時候的他,睡前不肯刷牙,臨睡又不肯上床,等上了床 又不肯蓋被。他要打破人性的枷鎖,他要撤除禮教的藩籬,他要撈水中的月,他要摘天上的星,他要寫一封討債的信!於是他有福了,因為他找到了自我,這就是救 贖,這就是禪,這就是真宰,這就是道,這就是大自在,這就是大解脫。至於不醉如我,不過俗物一個。說什麼理智教養,說什麼閫令森嚴,我只想好歹借一點膽量,借一把勁,效稼軒之醉倒松間,以手推松,曰:「去!」

【1990-06-25/聯合報/28版/紛繽】

遠人,1946年生,原籍湖北均縣,本名王立德,臺灣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芝加哥羅耀拉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曾任臺灣前駐芝加哥總領事館領事。後毅然離職,專心寫作。他四十歲轉跑道,幾乎立刻獲得各類文學獎,應邀替臺灣聯合報系美國世界報闢「遠人近語」專欄,1993年由九歌出版社出版散文集「也想不幽默」(I can’t help smiling)。經過這樣一段旺盛的創作期,不幸背痛加劇,無法久坐而輟筆。
他這本散文集我百讀不厭,已無法找到存本分送朋友。常想,這個世界缺少了他銳利的眼光和犀利又多情的文筆,多麼大的損失!在聯合報文庫搜索到他數則舊作的電子版,做為私人珍藏,於此分享博友。

◎楊年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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