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新女性的“外遇權” , 男女平等又一章。


◎楊年熙


現代女性生活型態的形成,對法國婦女出而言,1975年是個轉捩點。男女平等不光是個薪資單的問題,還有大家比較沒有留意到的,在法律上對待男女婚外情的態度。這年以前-其實還是很近期的事-丈夫在外有人,法律是容忍的,女性若如此,就觸犯法紀。

直到1975年,理論上夫妻雙方都應對婚姻忠實。但妻子有外遇,少則三個月多則兩年監禁,丈夫另結新歡,只有當他把外遇對象帶到家裡來才處以罰款。夫妻離異,僅在三種情況下得以獲准:發生外遇、一方因侮辱行為被判刑,以及瘧待和嚴重辱罵。1975年的新離婚法首先對婚外情撤消了所有刑責,離婚則只要雙方同意即可。此外,妻子沒有非住在夫家不可的義務,即使有一方尚未同意,一決定離婚便可終止共同生活。

法國婦女今天享有的自由,其實在她們母親那一代都還不可想像。1975年以前,妻子必須隨丈夫居住。再早十年,直到1965年,女性婚後對兩人的共同財產沒有任何權利,若無丈夫同意,她不能擁有和管理個人財產,即便兩人已經分居。她要外出工作得丈夫簽字同意,尤其不能單獨完成任何法律手續,因此1965年之後,已婚女性才有權在銀行開戶頭!

1975年實施新離婚法的前一年,法國第一位女性健康部長西蒙魏夫人爭取到通過自由墮胎法,也就是在法律准許採取避孕法(1967)之後八年。婦女性解放開始破除法律禁忌大步落實,1965年對女學生開放技術學科則從知識的獲取擴大女性就業機率,但是到2000才頒布實施男女從政比例均等法。

法國婦女有了這樣的自由,如何享受?很簡單,以男性為榜樣。兩性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生育被控制住之後,女性式的婚外情也出現了。過去女人愛上有夫之婦,在男人“準備離婚”的謊言中年復一年蹉跎青春的怨婦例子比比皆是。今天女婚外情的男對象則多數不會碰到硬要改嫁過來的麻煩。女性這種婚姻之外的探險,首先是希望維持個人靈與肉的煥發,把變成了床頭人的那位白馬王子喪失的一切魅力找回來,讓自己繼續做個戀愛中的可愛女人,白頭偕老的依舊是家裡的丈夫。這是新女性的理想,不傷及丈夫孩子,做一個活潑完整的女人。萬一墜入情網-“恨不相逢未嫁時”-就不是玩女性性解放的高手了。

美國著名喜劇影集“六人行”(Friends)有一段戲可以很簡略地說明一種現代婚姻烏托邦。喬艾偶然發現父親有外遇,為母親不平,揭穿父親的遊戲,威脅說要告訴母親。當他把這事向母親報告時,卻被責怪多管閒事。母親說:“你那裡懂,以前他老愛發脾氣,對甚麼都沒耐心,現在呢,怕我戳穿,對我服服帖帖的,時不時地獻殷勤,我們感情反而比以前還好。這樣有甚麼不好?再說,我和她比,我總之是合法太太啊!”

過去做民意調查,“你曾有過外遇嗎?”僅8%到10%的法國婦女給予肯定答覆,男性則達22%到25%。不過社會學家分析,男人好誇大,女性則未忘記母親的告誡:“千萬甚麼都別承認!”。因此最好挑選一些具代表性的例子,從這些女士口中去直接了解。新觀察家週刊就此整理出一份專題檔案,而發現,首先,“外遇”、“婚外情”,這個過去要在教堂向神父告解的“罪”,現在僅2%的婦女仍有此意識,24%認為是對配偶的背叛行為(多數比較年輕單純,相信愛情,也就比較不妥協),但是71%拒絕批判有夫之婦的外遇行為。

男人在一起喜歡談女人,傳統上這是女人之間的忌諱話題,現在呢?把情人拿來比較是有的,對丈夫則依舊三緘其口。至於究竟是甚麼因素致使女人去做一件始終被視同背叛,而且有破壞婚姻之虞的事情?可以大體歸納如下:1-處不來,結婚是場誤會(60%)。2-婚姻乏味(38%)。丈夫當著她剔牙挖鼻孔,夜裡打鼾,人發福,不注意衣著舉止,再也不送花,總之日常生活裡不再有任何感情的激動,一湖死水。3-婚外情是為了報復丈夫對自己不忠(47%)。在過去,妻子發現丈夫另結新歡,哭得死去活來,痛不欲生,現在她想:“我何不一樣畫葫蘆?最好是和他的上司,而且讓他知道!”

另有50%屬於第四種情況,也是最嚴重的一種:“和別人一見鐘情”。這類墜入愛河的女人是非常決絕的,在律師面前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我愛上另一個男人,決定離開丈夫!” 孩子、家庭,曉以大義,都留不住她。她說,我得到煥發,這是我應享的權利!

現代女性的這種解放和煥發,很多不免有些自欺欺人的虛偽:“我在外面得到豐富的性生活,回到家可改善和丈夫的性關係。” 也有的將之變成一門藝術。對於這些藝術家,理想情人是工作同事,理想的機會是出差,到外地參加幾天的會議。她們多數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公司主管,收入高,經濟獨立,經常這樣找一夜情人,之後也能成為朋友。短暫的強烈震撼,然後各走各的麥迪遜橋,為以後留下可不斷重複使用的性幻想。要緊的是,不能真投入感情,也不能在丈夫那裡露底。婦女雜誌上教了許多招數:不要突然換髮型和生活風格、要仔細研究可用時間、隨時準備好紮實的藉口、買架自用手機、個人電腦帳戶設置密碼、留意銀行寄來的開支清單、消滅停車卡證據等等。

男士們很清楚,搞外遇不是件輕鬆的事,必須善加管理,步步為營。女士們學得快,但女人畢竟是女人,在這套遊戲裡的致命傷還是太容易動真情,不像那些外遇丈夫既要家裡的安適又要情婦的溫柔。女人會不顧一切地往前衝,不惜拋家離子,80%的離婚都是女性提出的。“美麗佳人”婦女雜誌搖頭歎息:這些女人是自由性生活遊戲裡的生手。理想情人,應該是婚姻救生圈,而非破壞婚姻的第三者。真正的玩家是丈夫情人兼有,穩固的婚姻加上外遇的顫慄和刺激,所謂“忠於丈夫,也忠於情人”,情人是減壓器,理順了情緒再回報丈夫。

話雖這麼說,即使女人做得到,新女性的“大女人主義”對象那裡找?作為情人的男士們其實十分惶惑:她們究竟要甚麼?在旅館房間裡等女主管情婦開完會過來的男人感到羞辱,還沒有學會適應女性的“不忠權”,而女士們在滿足合理追求幸福的衝動,和維持生活安全感之間亦無法拿捏得宜。她們希望身邊的男人既有雄性的強壯又有女性的細心溫柔,既是保護者,又是需要被保護的大孩子。

女人進入男性的性生活自由圈一定會比男性中心的舊社會複雜得多,但男女平等也許就值這個價吧 !

2010-05-12, 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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