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早报,早报自由谈/2010-5-18 1:29:36
文/楊年熙
“弱勢群體民生需要和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貧富懸殊差距大、官員腐敗問題嚴重、司法缺少公正、社會浮躁、沒有理想”……這些,被民間輿論指為激 發校園慘案的社會因素。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個月內的第五件校園慘案(“陝西漢中案”)發生的次日通過鳳凰衛視講話,亦表示要正視事件的根源,在加強治安 措施之外,探討“一些深層次的原因”。對高層這一表態,各界議論紛紛。但是,在這片激動擾攘中似乎一直有個大空白,而且事關緊要:這些案子的凶手屬於何種 罪犯,所來何自?如何防範?不明白這些,不從這裡著手研究,“杜絕後患”必定難上加難。
這類走到群眾中濫殺的案例,全球最高發生率是在美國,專家研究也最深入,稱之為“mass killer”(群眾殺手),有別於 “serial killer”(連環殺手)。不論是群眾殺手或連環殺手都有一個特點,便是不接受任何命令,是有預謀的個人行動。因此戰爭期間的種族屠 殺、接受政治或宗教當局命令的國際恐怖分子以及和人簽約的職業凶手,都不是“mass killer”。
連環殺手犯案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數年,甚至數十年)在不同地點進行,逃避逮捕,潛伏隱匿,重復作案的間隔期有時長達數年,在周圍人均將他當作 好好先生時突然再犯。定義上在同一地點連殺三人以上的“群眾殺手”,慣例是事後當場自殺(除非沒能來得及),或者到警察將他射殺為止。在他已經混亂的意識 中,達成了個人價值的“無限提升”:犯下此類案子,基本上是個“突現個人價值”的手段。也因此,“群眾殺手”作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越多人看到越好,懂網 絡的還會事前發布消息或留下恐嚇錄影。他不是士兵上疆場將生死置之度外,而是以赴死為目的,拉上盡可能多數的人陪葬。如此,死刑對他毫無意義,自然沒有任 何嚇阻作用。福建南平案凶手被槍決當天下午便爆發廣東湛江雷城第一小學攻擊案,是又一個實證。
(在美國)“群眾殺手”一般用槍,像在玩電腦游戲,和被害人保持距離,自己身上不沾血跡,也就是說,在案發當時,他有虛實不分的病態反應,即使 他事前有“預謀”,也是在一種幻覺狀態,認為有人要害他,或者有個聲音不斷要他這麼做。這種幻覺預謀有時會持續很長的時間,沒有遇到直接的刺激因素也就隱 而不發,不過這是在剃刀邊緣,沒有藥物控制,發作只是遲早的事。而“連環殺手”多數用刀,殺人在於滿足嗜血的衝動,同時是一種帶著性攻擊的變態虐待狂行 為。中國不同於美國之開放槍支自由買賣,對槍械管制嚴格,這幾次校園案用的都是容易取得的廚具工具刀,因而形成群殺案犯罪學研究史上的新例,近身砍殺也分 外慘烈。
至於犯罪的深層原因,西方過去對社會問題的研究,認為是利益衝突導致社會衝突,也就是個人或群體某些應享的利益未能獲得滿足,乃起而抗爭。德國 哲學家和社會學家阿克塞爾·霍耐特(Axel Honneth)則從分析此類抗爭中各種被蔑視、受屈辱、傷及個人尊嚴等負面感覺中發現,導致社會衝突和暴 力事件的,其實是一個“個人價值無法獲得承認”的問題。自定的獲承認標准不一定合理,但給予承認有時被工具化了,而並不真實,以致造成反效果。“獲得承 認”,有三大原則,一是愛,二是得享權利和司法上的公正,三是對個人生產力的肯定;失業的人喪失了貢獻社會的渠道,挫折感也特別強烈。愛的獲得也要看自幼 家庭環境和成長的過程;成為社會邊緣人,感覺遭到排斥,認為社會不公平的怨恨之心便油然而生。阿克塞爾·霍耐特說:“沒有這份承認,個人無法完成自我。” 一個健康的社會,其人際、文化和政治環境必定能讓每一個個體發展自主特性,和自己保持良好關系。
前面是西方根據大量實例研究得出的結果,卻好像在談這兩個月來中國發生的數起以幼兒為對像的攻擊案。從已被正法的鄭民生開始,若將每個凶手的背 景遭遇和案發經過並列對比,會發現很多雷同處,這是研究中國罕見的“群眾殺手”的起點,可替犯罪學和精神病學建立檔案,作為整個防範、治療、懲戒等配套措 施的理論和實踐依據。應急上,不妨設立免費熱線電話,接受投訴,給予疏導,如防範自殺和家暴的台灣“張老師”、“生命線”等的做法,總之不能讓有問題成員 的家庭孤立無援,直到危機爆發。若只是“嚴打”,只怕不知從何打起。
校園襲擊案令民心激動,出現“以毒攻毒”的言論,主張去報復凶手的家人。殊不知,“群眾殺手”最大比例的攻擊對像就是他自己的家人親友。攻擊校 園,等於從人們最痛的地方下手,也連上傷害兒童和小動物的原始社會野蠻作風,“mass killer”犯罪史上別無前例。“以毒攻毒,以眼還眼,以殺制 殺”,不過讓原本健康平衡的人也落入暴虐氛圍之中罷了。
此次擾攘感到的另一個空白,是沒有談論對全國孩子們在課堂上一律做心理輔導。幼小的心靈遭此重挫,能不做噩夢嗎?能不懷疑課本上的道理嗎?能不 感到不公平嗎?必須迅速徹底疏導,讓孩子們用圖畫,用文字盡訴郁積,而非表面壓制而內心翻騰,否則很可能留下未來社會問題的禍源。
(作者系旅法學者)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224/userobject1ai222535.shtml
(上海東方早報版面網址)
其實我只是一個學文學的人的激情而已,一切從文學出發。研究犯罪和男女激情,因為是最精彩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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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好的文學都在探索人心,這方寸之間卻大如宇宙,人類對它的了解真是非常有限,「犯罪心理」常是些極端、不可思議的 case。「男女激情」又是另一個極端、不可思議、使人生精采、跳出庸碌的奧祕!
LL